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决定不会再调查琐碎轻率的投诉。

《马新社》昨天报道,廉政委员会(EAIC)主席莫哈末西迪(Mohd Sidek Hassan)解释,他们经常接到公众投诉,指控执法官员粗暴对待,不过调查往往发现,执法官员只是提高声量而已。

“所以,我们不需要花时间处理类似这样的课题。”

“让我们专注比较重要和重大的案件,例如性骚扰等。”

他强调,廉政委员会只是个小单位,仅有78名职员,每年预算仅800万令吉。

今年是廉政委员会成立10周年。莫哈末西迪昨天在布城主持10周年庆和2020年卓越表现颁奖典礼后,向媒体发表上述谈话。

此委员会负责监管21个执法单位,其中包括警方、关税局、移民局、陆路交通局、反毒机构和国家注册局,涉及21万名执法人员。

法律完善惟未善用

莫哈末西迪(下图)指出,该委员会调查执法人员的廉正课题时,皆获得各部门机构的配合,因此目前无须修订《2009年廉政委员会法令》。

当初领导廉政委员会时,有人建议他修订上述法令,惟他不同意。

他说明,现有法律已很充足,若不全面善用这些资源执法,会很浪费。

“马来西亚很多法令已经很充足,但是没有被执行。”

“因此,我相信如果廉政委员会的队伍扩大至780人,每年预算提高到8000万令吉,我们还是会面对眼前的这些问题。”

迄今共获5237投诉

莫哈末西迪较早前在演讲中提到,廉政委员会目前共接获5237宗投诉,其中4483宗已开档调查。

至于今年,他说,截至3月31日,廉政委员会一共接到326宗公众投诉,其中274宗已开档调查。

期间,前廉政委会主席赫丽莉雅(Heliliah Mohd Yusof)受询时说,与当年创立相比,该委员会的表现已超越以前。

“我们需要的是真正努力去改善或减少疏忽或不当行为。”

他表示,此委员会将会继续成为令人信任的廉正单位。

定罪案件与人数不详

廉政委员会是在第700号法令下成立,专司监管执法机构的廉正。它接到公众的投诉后,就会追查甚至设立机制,遏制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

不过,根据法令,此委员会只能够提出建议,惩戒的权限则属于各执法机构的纪律组(PBT)范围。

此外,根据《2009年廉正委员会法令》第22(3)条文,该委员会可把具有刑事性质的案件交给检察官处置。

但至今暂不晓得,是否有人在类似的案件中遭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