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今天向报警,指控警方非法开出防疫罚单。

他说,在《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第342号法)下,警方没有权力发出罚单。

“我已经透过数篇媒体文告表达我的法律观点,即警方没有权力根据《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第342号法)发出罚单。”

“我也指出,所有这些罚单都需要事先得到检察官的书面同意方能发出。”

成立法律团队探讨

倪可汉今午发文告说,霹雳州行动党已成立一个法律团队研究此事,免费为那些获得此类罚单的人士提供帮助。

他强调,所有人都必须与卫生部合作,遏制2019冠病疫情,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防疫作业程序(SOP)。

但他补充,各方都必须遵守并尊重法律,尤其是受托执法的警察。

“必须停止国盟后门政府无法无天的违法行为。霹雳州行动党法律团队也得出与我相同的结论,即警察无权根据第342号法令发出罚单,所以这些罚单是非法而且无效的。”

倪可汉也是律师。他说,霹雳州行动党法律团队已收到许多来自公众的投诉,可见警方一直在发出1000令吉、1万令吉甚至5万令吉的罚单。

“这已引起民众的愤怒,而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必须被制止。”

“我呼吁警方组成一个特工队,以研究此问题或将此问题转交给总检察长。同时,我也敦促警察停止根据第342号法令发出罚单,并发布声明劝告那些已收到罚单的民众暂时不要偿还罚单,直到这个课题有最终决定。”

二理由认为“非法”

昨天,倪可汉即已发文告指出,除了卫生部官员以外,其他单位如警方与贸工部官员开出的罚单其实无效,理由有二:

(一)只有卫生总监及其授权的卫生官员(Ejusdem generis同类诠释原则)才有权发出罚单。例如,根据《渔业法令》只有渔务局官员才有权处理渔业案件,以及地方政府管辖的泊车罚单是由地方政府执法人员发出。警方无权处理这些案件,警方只能在其他部门要求下协助维持法律和秩序。

(二)《 2021年紧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正法令》修订的第342号法令第25条文明确指出,只有在获得检察官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发出罚单。据倪可汉所理解,迄今为止发出的罚单都是在未获得检察官同意的情况下发出的。

“因此,我呼吁法律部长(达基尤丁)宣告,所有非由卫生部官员或未经检察官书面授权而发出的传票均属无效,并撤回这些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