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2点20分更新

联邦法院近日将处理另一宗与“阿拉”字眼有关的案外案。沙巴婆罗洲福音教会向法庭申请,索取政府有关阿拉字眼课题的所有相关文件证据。联邦法院择定3月24日,为此案办理过堂程序。

根据《马新社》报导,联邦法院副主簿官拉希达今天以电子通讯的方式,敲定上述3月24日的过堂程序。

沙巴婆罗洲福音教会(SIB)早前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申请,以便挑战上诉庭在去年10月12日的裁决。沙巴婆罗洲福音教会向法庭申请索取有关“阿拉”字眼案件的政府文件证据,但遭上诉庭驳回。

教会向法庭申请索取与本案有关的两种政府文件,即有关能够证明阿拉字眼扰乱公共秩序的会议记录、来往信件等;另一种则是有关政府已经批准进口和出版等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刊物。

2017年10月16日,吉隆坡高庭驳回教会的申请,不得索取与本案相关的政府文件,理由是那些文件已经列为官方机密文件。

沙巴婆罗洲福音教会及其主席杰里杜辛(Jerry W A Dusing @ Jerry W Pate)的代表律师是鲍比(Bobby Chew),而内政部和政府则是由高级联邦律师哥吉兰比盖(M Kogilambigai)代表。

不过,鲍比受访时说,法庭也安排另外一次的案件管理日,以便更新案件的最新情况。教会有意撤回索取文件的申请。

他说,早前高庭批准砂拉越原住民基督徒吉尔艾琳(Jill Ireland)所提出的司法审核案。教会基于这项发展,决定撤回索取文件申请。

高庭裁定可用阿拉字眼

3月10日,吉隆坡批准吉尔艾琳于2007年提出的司法审核案。法庭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法庭认为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

该案随后引起争议,政府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挑战有关判决。

阿拉字眼印刷品遭扣押

2007年8月,吉尔艾琳从印尼泗水携带一些马来文版的基督教书籍,在吉隆坡廉航终站停留转机时,遭关税局扣押书籍。

2007年12月10日,教会和吉尔艾琳提出司法审核申请,挑战内政部和政府禁止非穆斯林出版品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教会要求法庭裁定,依据宪法,教会有权在马来文和印尼的圣经以及所有的宗教出版品采用”阿来“字眼。

教会随后也向法庭申请索取与本案有关的两种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