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条例恐酿任意逮捕,维权组织促尽速废除
大马政府上周忽地颁布《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严打假新闻。非政府组织“第十九条款”指出,该新条例有许多严重问题,可能造成任意拘捕。
第十九条款(Article 19)今日发文告点出,这项新条例阐明无论是制作、发布、流传或资助假新闻都属于犯罪,而所有罪行都无需拘捕令即可直接逮捕。
大马政府上周忽地颁布《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严打假新闻。非政府组织“第十九条款”指出,该新条例有许多严重问题,可能造成任意拘捕。
第十九条款(Article 19)今日发文告点出,这项新条例阐明无论是制作、发布、流传或资助假新闻都属于犯罪,而所有罪行都无需拘捕令即可直接逮捕。
“所有的罪行都属可逮捕之罪,意思就是经常无需拘捕令就可逮捕嫌犯。这可能造成任意逮捕,且无纠错管道的问题,尤其令人忧心。”
第十九条款也提及,若政府获得庭令,指示当事人撤下属于“危害或可能危害社会秩序或国家安全”的假新闻,则当事人不得挑战这项庭令。
应立即彻底废除
文告也强调,由于新法例也阐明,政府、警方或执法人员基于善意的任何举措,都不得在法院挑战,这也可能造成侵犯人权者不受法律管制的问题。
第十九条款组织认为,政府控制错误消息传播,应采取长远之道,即提升公共意识、推广媒体识读及数位识读,与公民社会合作推动教育等等。
“这项紧急条例不仅是非必要,且有许多严重瑕疵,基本上已经违反国际人权法,因此应当立即彻底废除。”
“国会应当尽速复会,检视这些紧急状态下的措施,以确保政府接受问责。”
定义宽泛罚则过重
第十九条款组织认为,这项新颁布的紧急条例,不仅是“假新闻”的定义过于宽泛,且罚则不成比例地过重。
此外,该组织点出,法例对于制作者和其他中介者的之间没有妥善区别。比如,网路服务供应商(ISP)、社群媒体平台,或是新闻网站上留言的第三方,都必须有责任在执法人员要求后的24小时内撤除内容。
“这可能增加中介者自我审查的风险,近期《当今大马》因为读者留言而被控,也显示当局可能滥用紧急条例来限制独立媒体。”
执法过程难以监督
第十九条款组织也点出,新法例授权警员及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官员,不受约束地要求获取个人资料,如密码、加密码、解密码、软硬体等等。
不仅如此,新法例也允许执法者以书面指令,要求保存数据资料。
“法例没有详细描述书面指令的性质,以及是否存在有效的上诉程序。它只是说明若不遵从会受到不符比例的惩罚。”
该组织也指出,条例规定收到当局要求保存和公布数据之命令后,未经允许不得公开这些命令,这也可能导致执法过程无法受妥善监督。
“这项限制可能使得政府实施紧急条例时,无法受到第三方的独立监督。”
“在获取证据及公平审讯权利方面,这也令人产生疑问。这些资料本应用在刑事审讯,但被告代表律师却受限不得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