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半更新

尽管在野党甚至巫统领袖纷纷要求国盟政府遵从国家元首谕令,尽快召开国会,但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今天说明,紧急状态解除前都不会召开国会。

“根据《紧急条例》第14条文,确实清楚说明了国会不开会(ditiadakan)。这个条文说明了,《联邦宪法》关于召开、冻结、解散国会的条文,在紧急状态期间已无效。”

“当国家王宫所发出的声明,只是在澄清这个条文,也就是不会开国会。尽管如此,若要召开任何国会会议,必须端视内阁的决议。”

“内阁目前是向元首建议,不开国会。”

他也反复强调,元首苏丹阿都拉的意思是“如果”需要开国会,则须由内阁提出建议,而不是首相提出。

《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条例》第14(1)(a)条文阐明,联邦宪法有关召开、暂停或解散的条文失效。

第14(1)(b)条文则阐明,国家元首有权在决定何时召开、暂止和解散国会;第14(2)条文则规定,任何国会原订但尚未召开的会议,都在紧急状态下取消。

是延后而非中止国会

他也解释,内阁向元首建议不开国会,是基于法理、科学及数据。

“我们专注于冠病疫情,所以可以延后才开国会。”

达基尤丁强调,国会只是“延后”(tangguh)而不是“中止”(gantung)。

“我们只是在1月11日至8月1日罢了,这6个月20天没有开国会。首相已经承诺了,紧急状态结束就会开国会的。”

他指出,近半数国会议员年迈,属于高风险群体,加上数百国会议员聚集在密闭空间开会亦有感染冠病的风险,因此基于保护议员健康安全,而决定不召开国会。

“国会没开会的期间,国会议员可以专注于防疫。这就是我们的解释。”

笑称“这是突击问题”

一般状态下,任何法律必须由国会或州议会的民主程序通过,方可宪报落实。如今在紧急状态下,元首可直接御准修订或立法。

达基尤丁今日是与卫生部长阿汉峇峇一起召开记者会。记者会主要是公布《1988年传染病防治法令》(第342号法令)的修正内容。

这场记者会仅限少数官方媒体及主流媒体采访。一名记者突然抛出关于国会是否复会的提问,达基尤丁及阿汉峇峇都笑称“这是突击问题”。

今年2月24日,国家元首接见国会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及下议院议长阿兹哈时,强调大马是民主国家,紧急状态下仍可召开国会,而元首将在首相的劝告下择订适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