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爆发2019冠病第三波疫情以来,一些公寓强制住户做冠病检测。不过,专家认为,此举对于防疫其实收效不大,反而会浪费住户的时间与金钱,甚至弄巧成拙,给民众虚假的安全感。

蒙纳士大学公共卫生及卫生系统研究员张永隆向《当今大马》表示,即使所有住户都呈上冠病检测报告,也无助于防疫。

“筛检结果只能说明,此人受检测时是否有染上冠病。”

“即使一名租客呈上阴性的冠病检测报告,也无法避免他之后可能会染上冠病,进而感染其他住户。”

他说,无论租客是本地人或外籍人士,都无法确保只做了一次检测后,从此再也不会染病。

民众不应该迷信筛检成效

公共卫生政策研究员林志翰则提醒,公众不应该迷信筛检的作用,而是应该了解在什么场合与条件下才适合去做检测。

他指出,检测有其局限,譬如一些患者刚染病就无法侦查到病毒,也有患者在康复后可能在做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时侦查到病毒的残骸,但不代表还有传染力。

他也认同张永隆的说法,即筛检只能说明检测者当下是否有染病,但其费用不菲,民众不可能定期检测。

“我可以了解为何雇主需要承担责任,筛检工作单位的员工。这是因为员工为了工作需要而无法避免外出,必须与他人交流和接触。”

“但为什么公寓住户有必要自行做筛检呢?毕竟做筛检的成本不低,不若女性使用验孕棒方便且便宜。而且,只做一次检测没有太大的防疫作用。”

林志翰批评,公寓单位茫无目的地大范围检测,效果不彰,却劳师动众,耗费住户的钱财。

“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追踪病例……除非公寓里出现确诊病例,然后追踪接触者,让他们做筛检。”

管理单位应发挥其他作用

另外,前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直言,与其要求居民做检测,公寓管理单位应该遵守防疫措施,包括定期消毒电梯与公共场所,同时规定维持社交距离等等。

李文材也是公正党务边国会议员。他说,筛检后若忽略防疫措施,难以确保数个月后不会引发新的感染簇群。

他举例,巴生莲花路顶级手套工厂的全体职员早在去年6月已做检测,但5个月后却爆发莲花感染簇群(Kluster Teratai)。

“这并不实际,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更重要。”

李文材也说,目前公寓内出现的冠病病例中,传染给邻居的案例并不多。

此外,前卫生部副总监兼传染疾病专家李国忠在推特上发文回应此事。他也认为,公寓单位的举措不仅会增添后勤的工作,反而会弄巧成拙,给人们虚假的安全感。

“检测所有人除了会有后勤的困难,检测住户也会给人虚假的安全感。”

违反卫生部隔离治疗指南

卫生部此前规定,第一及第二级2019冠病确诊者只需居家治疗与隔离10天。

张永隆担心,若公寓管理单位不愿让检测呈阳性的住户进入公寓单位,意味着第一级或第二级的患者无法在家中隔离。

林志翰也认同,公寓单位的举措可能与卫生部的居家隔离要求相抵触。

他说,由于病例剧增,卫生部前线人员已经过度疲劳,防疫工作进度缓慢。

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人的冠病检测呈阳性,也不会立即送院治疗。

因此,他担心公寓的“法外立法”会造成反效果,即原本没有受感染的人到高风险的医院或诊所筛检,反而提高染疫风险。

他解释,医学界去年5月的一份研究发现,冠病患者出现症状的第5天开始,症状就会改善;出现症状的第10天后,患者会失去症状与传染力,能够康复出院。

至于无症状患者,他们确诊后的10天后,也被视为不再具有传染力。

他表示,由于医疗资源紧张,卫生部往往在患者出现症状的第7天才能安排入院隔离。

根据卫生部的指南,一名冠病患者在出现症状的第10天后,若他们不再有症状,就可以出院。

因此,林志翰认为若没有出现严重的症状,或并非家中不适合隔离,筛检并无必要。

“若出现严重的冠病症状就需要治疗护理,如此一来要求筛检就比较合理。”

他补充,有80%的冠病患者是属于无症状或轻微症状患者。

《当今大马》上周报道,吉隆坡的两栋公寓强制规定住户做冠病检测,否则禁止这些住户入内。其中一家公寓只要求移工住户检测;而另一家公寓则强制本地和外籍租户一律必须做冠病检测,屋主则获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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