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辆不必申请交部通行函,仅需出示雇主证明
刊载: Jan 13, 2021 12:33 PM | 更新: Jan 13, 2021 12:36 PM
交通部表示,商用车辆的车主无需向交通部(MOT)申请通行函,即可在限行令(MCO)期间通行。
交通部今天发文告提到,不会在管制令期间限制商用车辆的通行。
限行期间,商用车辆的车主只需向执法人员出示雇主的证明信。
交通部表示,商用车辆的车主无需向交通部(MOT)申请通行函,即可在限行令(MCO)期间通行。
交通部今天发文告提到,不会在管制令期间限制商用车辆的通行。
首相慕尤丁于1月1日宣布,限行令将于1月13日至1月26日在5州3直辖区落实,包括槟城、雪兰莪、马六甲、柔佛和沙巴,以及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布城和纳闽。
同时,彭亨、霹雳、森美兰、吉打、登嘉楼和吉兰丹则实施有条件限行令(CMCO),而玻璃市和砂拉越则落实复苏式限行令(RMCO)下。
交通部说明,商用车辆车主只需在执法人员要求下出示雇主的证明信。
而且,交通部将在路障处,为商用车辆设好专用车道。
可向协会索通关函
交通部表示,对于其他物流公司,如已注册的货运代理或仓库经营者,可向各自的协会索取交通部通关信函。
"当执法人员在路障检查时,车主必须出示此信与协会会员证明。"
对于没有在任何协会或非政府组织下注册的公司车辆,则可通过交通部官网申请通关信函。
交通部建议乘搭公共交通的民众,遵守相关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及国安会公布的指南:保持身体距离,并保持良好的卫生,以作为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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