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呈抗辩书,称仍在搜捕英迪拉前夫
警方昨天提呈兴都妇女英迪拉诉讼案的抗辩书,指总警长和警队并未违背庭令,因一直都在搜寻和逮捕英迪拉的前夫立都安。
高级联邦律师是在昨天代表警方提呈抗辩书。根据《当今大马》所看到的抗辩书,其中指警队已经尽力追踪立都安(Muhammad Riduan Abdullah)的下落。
警方昨天提呈兴都妇女英迪拉诉讼案的抗辩书,指总警长和警队并未违背庭令,因一直都在搜寻和逮捕英迪拉的前夫立都安。
高级联邦律师是在昨天代表警方提呈抗辩书。根据《当今大马》所看到的抗辩书,其中指警队已经尽力追踪立都安(Muhammad Riduan Abdullah)的下落。
抗辩书也指,总警长已经下令警队尽力搜捕立都安,并寻找英迪拉的幼女柏珊娜(Prasana Diksa)。
该法庭文件也指出,在怡保高庭于2014年9月12日作出裁决后,警方就未停止逮捕立都安,而且警方也接获72份投报。
“无论如何,根据第一答辩人(总警长)和警队所知道的地址,还是无法找到帕玛纳丹(Pathmanathan,立都安未改教前的名字)。”
立都安居无定所难找
抗辩书称:“这是因为帕玛纳丹居无定所,而且可能也不在马来西亚。在所述的时段,帕玛纳丹不停更换住所,避免遭警方逮捕。”
抗辩书也反驳英迪拉的指控,否认警方未逮捕立都安并找到柏珊娜乃是失责。
“第一答辩人已经尽力,并且仍在努力采取合理的行动履行庭令,以找到柏珊娜交回给诉讼人。”
“第一答辩人从未放弃履行庭令的责任,因为警方调查和搜捕帕玛纳丹的行动从未停止。”
英迪拉因不满警方拒绝协助寻找立都安及失踪11年的女儿柏珊娜,于10月28日入禀诉讼,将总警长、警队、内政部,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并索偿1亿令吉。
吉隆坡高庭在11月30日,指示阿都哈密等四答辩方在12月2日当天或之前提交抗辩书。
诉方仍未收到抗辩书
另外,英迪拉的辩护律师拉杰斯(Rajesh Nagarajan)受访时表示,还未收到总警长的抗辩书。
“还没。今天是(交抗辩书)截止日期。我们还在等他们递送(抗辩书)。”
英迪拉的前夫立都安在2009年,单方面擅自为3个孩子改信伊斯兰,随后强行抱走11个月大的幼女柏珊娜,从此消失无踪。
2016年,怡保高庭裁定,警方须向立都安索回柏珊娜。2016年,联邦法院也下令时任总警长卡立缉拿立都安,惟警方多年来始终无法找到立都安及柏珊娜。
经漫长诉讼,联邦法院于2018年1月裁定,孩子改教需父母双方联合同意,进而否决立都安为孩子改信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