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透露,马来西亚在过去20年总共有862名死囚,成功在上诉庭或联邦法院翻案而逃过死刑,其中以运毒案件居多。

根据志期2020年11月2日的国会书面答复,达基尤丁在回应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提问时,公布上述2000年至2020年的数据。

862名翻案死囚中,涉及谋杀的占23.9%(206宗),运毒罪名占73.4%(633宗),绑架罪名占2.3%(20宗),枪械军火相关罪名占0.3%(3宗)。

上诉庭共推翻347项死刑裁决,其中65项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定罪,另外282宗则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运毒罪名下定罪。

上诉庭推翻的死刑裁决之中,男性事主占465人,女性则为50人。

没有受害人支持系统

另外,联邦法院推翻了515宗死刑案,其中谋杀罪占141宗,运毒罪占351宗;另外还有《1961年绑架法令》下被控的20宗及《1971年军火法令(重刑)》下被控的3宗案件。

联邦法院驳回的死刑裁决,涉及331名男性及16名女性。

蓝卡巴也提问,政府是否有计划推动“受害人支持系统”,以利谋杀案的受害人家属获得法律及福利支援。

达基尤丁(上图)回应则称,目前政府透过法律援助局(Jabatan Bantuan Guaman,JBG)依照《1971年法律援助法令》提供法律援助,但并无所谓的受害人支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