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即将复会,惟“倒慕”的不信任动议仍排在议程末端。新邦令金国会议员马智礼认为,可以动议搁置“政府议案优先处理”议会常规,以让前首相马哈迪提出的不信任动议得以表决。

马智礼发文告表示,已援引《议会常规》第90(2) 条文,向国会下议院议长提出动议,建议先“搁置”优先处理政府议案的议会规定,直至前首相马哈迪提出的不信任动议完成表决为止。

“意思就是,我可以提呈动议,要求下议院先暂停处理政府议案,让浮罗交怡国会议员(马哈迪)的不信任动议得以先宣读及表决。”

“我不想在人民面对危难时,还在既有的政治危机上添乱。反之,我正是为了要终结这项危机才提出这项动议。”

此前,议长阿兹哈引述国会《议会常规》的第15条文,宣称政府议案必须优先于其他事项。

马智礼所提出的动议,正是要求暂时搁置第15(1)条文及其他数项议会规则。不过,他并无说明“其他数项规则”指哪些条文。

须元首御准方可中止

《议会常规》的第90条文是有关“搁置议会常规”。

第90(1)条文阐明,除非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否则议会不得通过任何元首认为能“搁置”(suspend)整份议会常规或部分条文的法案、修正案、动议或请愿。

第90(2)条文则阐明,若要搁置议会常规的任何条文,必须事前提出通知(notice);或获得元首御准,元首可即时提出且无需接受辩论或质疑。

马智礼认为,首相慕尤丁已知无法掌握国会多数支持,因此以国会忙于审理政府议案为搪塞,只不过是宪政民主体制里的”政治策略“。

“因此这项动议很重要,它能确保首相获得合法而有效的支持,同时确保国家政治的稳定。”

无论如何,他并无阐明,向议长提出动议时,是否已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和同意;否则《议会常规》其实不能随意搁置。

不信任动议优先之争

近日,阿兹哈以《议会常规》中“政府议案必须优先于其他事项”的规定,表明无权单方调整议案顺序,让马哈迪此前提呈的“倒慕”不信任动议见光。

不过,阿兹哈遭人质疑当了议长就改变立场。2015年,阿兹哈说过按照宪法惯例,议长必须优先处理不信任动议,而不能以“政府议案优先”理由搁置之。

国会将在11月2日复会,而政府本季国会将提呈《2021年财政预算案》。无论不信任动议能否获得表决,财案的表决其实亦可间接视为对慕尤丁政权的“信任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