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推翻内幕交易案判决,郑金森无罪释放
吉隆坡高庭今天推翻地庭5年前的裁决,改判速柏玛(Supermax)公司前董事经理郑金森在内幕交易案的罪名不成立。
高庭法官阿兹哈(Azhar Abdul Hamid )是今午在法庭上裁决,郑金森上诉得直。
换言之,郑金森不再需要入狱5年和罚款500万令吉。
下午4点01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今天推翻地庭5年前的裁决,改判速柏玛(Supermax)公司前董事经理郑金森在内幕交易案的罪名不成立。
高庭法官阿兹哈(Azhar Abdul Hamid )是今午在法庭上裁决,郑金森上诉得直。
换言之,郑金森不再需要入狱5年和罚款500万令吉。
此外,阿兹哈也批准,前股票经纪张强春(Tiong Kiong Choon,译名)的上诉。后者原本因利用内幕消息从事非法交易活动,而遭法庭定罪,并处于5年监禁和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
声称证据不够确凿
阿兹哈宣判时指出,地庭并非在确凿的证据下判处两名被告罪成,而法庭如今被辩方律师的陈词说服。
“法庭因此推翻监禁和罚款的刑罚。”
下判之际,挤满被告家属的法庭旁听席传来了一声鼓掌。
郑金森之后被记者询及时不予置评,只说他们稍后会就今天的判决发文告。
郑金森和张强春的辩护律师分别是山苏苏莱曼(Shamsul Sulaiman)和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
本案检控官为哈菲兹(Mohd Hafiz Mohd Yusoff)副检察司。
曾公开向纳吉道歉
郑金森是于2014年底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于2007年涉及一宗内幕交易,惟他否认有罪。
经过审讯后,地庭于2017年11月24日宣判郑金森罪成,入狱5年兼罚500万令吉。但法庭批准暂缓执行刑罚,等待上诉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郑金森被判刑后,时任速柏玛主席兼前贸工部长拉菲达曾表明,公司上下坚定地支持郑金森。
郑金森在第13届大选一度公开支持在野党,第14届大选前却立场大U转,公开向时任看守首相兼国阵主席纳吉道歉,但他否认道歉之举跟内幕交易案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