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玲国会议员阿都阿兹及其兄长的贪污洗钱案在吉隆坡地庭续审,控方如今又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对阿都阿兹加控一条罪名。

阿都阿兹也是前朝圣基金局主席。他原本已因涉嫌从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获得非法收益,在同一个法令下面对9项控罪。

根据这条全新的控罪,他被指从该公司收下一辆价值40万令吉的丰田Vellfire。

较早前,控方在吉隆坡地庭向承审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提出,修改阿都阿兹面对的9条控罪。

辩方律师未对此提出异议。

收近1400万令吉黑钱

对于最新的控罪,阿都阿兹(上图)不认罪及要求审讯。

根据这10项控罪,身为前朝圣基金局主席的阿都阿兹被指,收取近1400万令吉的黑钱。

阿都阿兹去年1月16日在地庭,共面对3项受贿指控及9项洗黑钱指控,唯否认有罪。

3项受贿控状指出,阿都阿兹向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里祖安收取120万令吉现金贿款作为他的酬劳,以在2010年12月至2018年4月10日期间协助该公司获得霹雳和吉打的道路工程。

他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被控,罪成可在第24(1)条文下判刑,即最高入狱20年和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原本已面对12条控罪

至于9条洗黑钱控罪,阿都阿兹被指,在2010年至2018年期间向巴生谷一带的4家公司收取近1亿4000万令吉。

他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面对上述控罪,可在相同法令下第4(1)被治罪。一旦罪成,被告可判监最长15年及罚款不少过从非法活动收益所得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检控团队是由副检察司阿斯琳达(Aslinda Ahad)为首。

阿都阿兹的代表律师是郑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