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英下周一槟城再面控,料因海隧计划加控两罪名
刊载: Sep 3, 2020 5:57 PM | 更新: Sep 3, 2020 7:45 PM
消息透露,前财长林冠英下周一或在槟城北海地庭,再面对2条与槟城海底隧道有关的控罪。
要求匿名的消息今午告诉《当今大马》,该名前槟首长预料会在2项有关挪用资产的失信罪下被控。
傍晚7点44分更新
消息透露,前财长林冠英下周一或在槟城北海地庭,再面对2条与槟城海底隧道有关的控罪。
要求匿名的消息今午告诉《当今大马》,该名前槟首长预料会在2项有关挪用资产的失信罪下被控。
“他将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即有关刑事挪用资产的失信罪下面控。”
若一名被告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定罪,则将面对最高5年和最低6个月的监禁,以及鞭笞,和/或罚款的刑罚。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秘书长,他之前已经面对多项控罪。
今年8月7日和10日,他已分别在吉隆坡和北海地庭,因为海底隧道的案件被控。
8月11日,他和商人彭丽君在北海地庭又各面对反贪会法令的一条控罪。他的妻子则在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总共面对三项提控。不过,他们均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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