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社青贴中文路名挨批,希盟青年团领袖促道歉
砂拉越社青团昨日在古晋为路牌贴上中文路名,引来前首相纳吉揶揄及网民洗版。如今,希盟盟党青年团领袖纷纷挞伐砂社青团不尊重马来文为官方语言,并促道歉。
此外,砂拉越助理部长阿都拉曼朱乃迪更指,砂社青团的行为不当,有违宪之嫌。
下午3点45分更新
砂拉越社青团昨日在古晋为路牌贴上中文路名,引来前首相纳吉揶揄及网民洗版。如今,希盟盟党青年团领袖纷纷挞伐砂社青团不尊重马来文为官方语言,并促道歉。
此外,砂拉越助理部长阿都拉曼朱乃迪更指,砂社青团的行为不当,有违宪之嫌。
前诚信党青年署理团长法依兹(Faiz Fadzil)发文告指出,砂社青团此举不尊重马来文作为国家语文。
“这样的行为可引发其他社群的误解,尤其部分群体煽风点火,要掀动马来人的种族情绪之时。”
“马来文是国家官方语言,乃国家社会繁荣及团结的基石。在打造繁荣及具竞争力的国族之路,社青团应对这样的需求更为敏感。”
“身为青年团体,倡议及打造国民团结应是当前最主要的斗争。”
抨击破坏公物及违宪
法依兹不苟同社青团称中文路名有助于外国游客认路的说法,且认为此举已经违反宪法及国语法令。
“宪法第152条文阐明马来文是国家语文,而社青团这样的行为乃是不符宪法,且违反了《1963年国家语文法令》,同时也算是一种蓄意破坏的行为。”
“因此必须采取行动阻吓这种事情发生。此外,社青团也应该为这个过分之举道歉。”
“华文是华裔的母语,只应依照需求用于适当的地方,并尊重这个国家所有民族的权益。”
公青团抨不尊重国语
登州公正党青年团副团长阿登宝兹(Aden Pauzi)则对砂社青团的行为感到遗憾,指他们不尊重马来语为国语,并要求道歉之。
“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马来语是国语,(因此)砂社青团的行为违宪,也违反《1963年国语法令》。”
他表示,这种不了解马来社会敏感情绪的行为,会导致族群间关系恶化,使得大马人民无法在独立月团结一致。
“社青团应向马来西亚人民道歉,并且保证不再重犯。”
阿登宝兹表示,砂社青团或以吸引中国游客为由,要为路牌贴上中文名。然而,他却强调,应该优先考量如何让国际社会认识马来文化与历史。
“马来西亚具观光吸引力是因为我们拥有多元族群、文化、多元社会,(但)丝毫不能接纳这种理由。”
“此时正是时候,让世界看见马来社会的历史和文化。”
砂署理部长抨“盲从半岛”
根据《马新社》昨日的报导,掌管宗教及古晋北市市政厅的砂州首长署助理部长阿都拉曼朱乃迪(Abdul Rahman Junaidi)也指社青团的行为违反《联邦宪法》及《1963年国家语文法令》。
“行动党不应将古晋北市市政厅(DBKU) 扯进他们的政治之中。他们不应该盲从马来半岛的行为。”
事缘,砂拉越行动党面子书专页昨日帖文指,行动党前实淡宾国会议员陈国彬与社青团成员在海唇街(Jalan Main Bazaar)、青山道(Jalan Green Hill)以及花香街(Lebuh Wayang)贴上华语路名。
帖文宣称,此举是在为“古晋市富有历史文化底蕴的街道路牌复原为双语路牌”。
前首相纳吉在面子书贴文揶揄社青团假日仍然辛勤地服务人民,而大批网民到砂拉越行动党的帖文下洗版批评。
语言课题掀起族群情绪
马来西亚的语言使用课题,经常与各个社群的族群情绪牵扯在一起。《联邦宪法》及《国文法令》确实明定马来文作为国家语言及官方语言的地位,但同时亦保障其他语言的使用权。
《1963年国文法令》确立的马来文作为官方语言之地位。其实法令第3条文也阐明,只要符合公共利益,联邦或州政府皆有权将任何官方文件翻译至其他语言,或将官方沟通翻译至其他语言;法令并无禁止其他语言之使用。
《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也同样确立了马来文作为国家语文,同时子条文也阐明联邦或州政府皆有权力保留任何社群的语言使用。
这并非马来西亚首次因路牌的语文使用,而爆发不同群体之间的争议。许多地区的非马来语地名和路名,其实并非马来文的音译,而是承载不同社群在当地的生活记忆。
1970年代,人联党在砂拉越古晋掌管市政府时就曾推动中文路牌,并且缓缓扩及至全砂拉越州。
2008年民联执政槟城州之后,行动党也在槟城推展“中文路牌”,后来转为推动“多语路牌”。据报导,槟城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佳日星2019年透露,全槟城当时有90个双语路牌,其中57个有中文、12个有淡米尔文及21个有爪夷文。
不过,马青槟州团长林瑞木上月指出,乔治市古迹区数个地点路牌更新后就没了中文路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