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1点05分更新

尽管外界批评声不断,但警方捍卫昨天搜查《半岛电视台》的举动,强调全程专业行事,而且事前已经通知对方。

不过,《半岛电视台》今晚却推文驳斥警方的说法,强调从来没有收到警方的通知。

“半岛电视台说明,我们没有接到警方临检的事前通知。”

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今天较早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警方并非发动军事行动般突袭搜查《半岛电视台》。

他补充,在登门搜查之前,警方其实通知了《半岛电视台》。

“警方甚至询问他们,使用哪一台器材(制作该部纪录片),而他们也与警方合作。”

《半岛电视台》是一家独立媒体,其总部设于卡达(Qatar)。

纪录片触怒国盟政府

这家媒体7月份播出一部纪录片题为“大马在封锁期间的扣留行动”(Locked Up in Malaysia's Lockdown | 101 East),指控大马政府抗疫期间恶待国内的无证移民,进而引起国盟政府的强烈反弹。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诽谤),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服务)来调查这次的争议。

警方除了已传召《半岛电视台》人员录供,更逮捕及准备遣返该纪录片的孟加拉籍受访者拉央卡比。

警方昨天登门搜查《半岛电视台》的吉隆坡办事处,并没收两台电脑助查。而涉嫌转播该纪录片的《寰宇电视》(Astro)和Unifi TV的办公室也同样遭殃。

《半岛电视台》卡达总部今早公开谴责警方这次的搜查行动,形容此举打击了新闻自由。

此外,多个媒体组织,如独立新闻中心(CIJ)、独立媒体运动(Geramm)及驻马外媒特派记者组织(FCCM)也陆续发文告谴责昨日的执法行动,人权组织“第19条文”(Article 19)亦斥责政府蓄意惩罚异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