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判刑2天后,纳吉上诉SRC案判决
刊载: Jul 30, 2020 6:22 PM
法庭前天才裁决前首相纳吉的SRC案7控状罪成,纳吉今天就已入禀上诉,挑战吉隆坡高庭的裁决。
纳吉也是北根国会议员。他通过其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的律师楼,向吉隆坡高庭呈交上诉通知书,并也把通知书转发给上诉庭。
法庭前天才裁决前首相纳吉的SRC案7控状罪成,纳吉今天就已入禀上诉,挑战吉隆坡高庭的裁决。
纳吉也是北根国会议员。他通过其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的律师楼,向吉隆坡高庭呈交上诉通知书,并也把通知书转发给上诉庭。
纳吉的辩护律师法汉(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受询时证实,已替纳吉呈交上诉通知书。
“(辩方)在吉隆坡高庭通过电子系统,呈交上诉通知书。”
“另外,今天下午两点也已转发通知书给上诉庭。”
7罪成立判共72年监
前天,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在4200万令吉SRC案的7条控罪全部罪成,其中包括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法官也判处纳吉入狱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所有监禁刑期将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最多只需入狱12年。
法官纳兹兰也允准辩方暂缓刑罚的申请,但开出条件,要求纳吉额外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外加两人担保。
此外,纳吉必须每个月的1日与15日,到邻近警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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