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通讯及媒体部长赛夫丁阿都拉表明,任何影片都需申请出品影片准证及拍摄认可信,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法兹担心,政府或选择性执法,同时对社交媒体用户带来无远弗届的影响。

他更质疑,部长往后在面子书直播是否也需申请准证和缴费。

“至于经常在面子书直播的国会议员,我们是否也需要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的准证。”

“(高教部长)诺莱妮(Noraini Ahmad)也曾邀请大专生玩抖音,需要准证吗?”

根据赛夫丁,影片的定义包括专题片、短片、短篇主题片、预告片、纪录片、广告宣传片,以及任何形式的录影,包括录影带、光碟,其中含有移动的影像,有或无声音,供公众或任何阶层公众观赏。

根据国家电影发展局的网站,欲申请制作和拍摄影片者必须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同时拥有不少于5万令吉的资本。

社媒上载影片都需申请?

法米法兹(Fahmi Fadzil)也是公正党通讯主任。他今日在国会召开记者会表示,对赛夫丁的言论感到担忧。

他解释,此事将对所有社交媒体用户造成影响,并可能引发选择性检控的课题。

“影响非常大,我认为很多人会问,接下来若要在社交媒体上载影片,是否也须符合部长声称,所有影片拍摄都要获得国家电影发展局准证的规定。”

“更令人担心的是选择性检控,即只有一些人受到约束,另一些人则不受影响。”

没回应网红是否获准证

赛夫丁阿都拉今早在国会下议院的部长问答环节中,回应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的口头质询时表明,无论主流媒体或个人媒体都在影发局法令管制底下。

“影片出品人一定要申请出品影片准证及拍摄认可信(Surat Pengakuan Penggambaran),不管是在社交媒体或传统频道出品影片的主流媒体或个人媒体。”

换言之,主流媒体或个人媒体,如抖音或Instagram账户的影片,一律需要申请出品影片执照及拍摄认可信。

当时,法米法兹也询问,网红兼美国牙科医生杜斯丁(Dustin Pfundheller)拍摄题为《另一边的真相》,说明《半岛电视台》纪录片拥有15项“错误”的Youtube影片,是否也获得拍摄准证。

惟赛夫丁没有正面回应问题,强调交由执法当局决定。

批评部长不了解状况

针对此,法米法兹在记者会上批评,赛夫丁回避他的提问及不了解实情。

“部长需要更清楚状况,因为他的回答不仅未令人满意,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我不确定,部长是否了解完整的状况。”

《半岛电视台》最近推出一支名为“大马在封锁期间的扣留行动”(Locked Up in Malaysia's Lockdown | 101 East)的纪录片,指控大马抗疫管理措施差别对待无证移民,有歧视之嫌。

这部影片引起国盟政府领袖不满,政府官员相续驳斥歧视指控。警方随后大动作调查,除了传召《半岛电视台》职员受查,受访的孟加拉移工也遭秋后算账遣返回国。

赛夫丁后来除了要求新闻局彻查其报导,也要求国家电影发展局检查《半岛电视台》是否持有拍片执照。

电影发展局随后证实并无发照,警方随之援引《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第22(1)调查《半岛电视台》。惟《半岛电视台》坚称,该台的“东方101”(East 101)节目影片并未纳入管制的类别,因此制片无需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