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警长提醒警员报案者,报案书属机密文件不得公开
刊载: Jul 15, 2020 12:19 PM
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提醒员警及官员,勿泄露警方的调查报告或投诉者的报案书,否则恐将触犯《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马新社》报道,阿都哈密今天在武吉阿曼的记者会上指出,泄露报案书属于犯罪行为,因为有关资讯乃机密文件,不应对外公开。
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提醒员警及官员,勿泄露警方的调查报告或投诉者的报案书,否则恐将触犯《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马新社》报道,阿都哈密今天在武吉阿曼的记者会上指出,泄露报案书属于犯罪行为,因为有关资讯乃机密文件,不应对外公开。
他续警告,若员警对外公布报案书,将会遭纪律对付,甚至革职。
“许多警方的报案书在社交媒体上广传。如果我知道是警员或官员这么做,我会援引《官方机密法令》对付。”
“举例来说,如果性犯罪的受害者向警方投报,并讲述他的遭遇,而负责记录报案书的警员透过WhatsApp泄露报案书,导致媒体人员也知道这些事情,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投报者自行公开也触法
他补充,泄露这些资料将让受害者或报案人蒙羞,并指报案书只可以交给负责查案的员警以作参考用途。
阿都哈密进一步透露,即便投报者自己在社交媒体公开报案书,也属于犯罪。
“我此前向全国刑事调查总监胡西尔(Huzir Mohamed)询问,为何有一宗案子的报案书会在社交媒体上流传。”
“他说,那是受害者自己在社交媒体公开报案书。”
他表示,虽然这是受害者自己对外公开报案书,但也已经触法。
阅读评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