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控撤控全在总检长,东姑麦文强调法庭无权插手
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称,按照马来西亚的法律,法庭无权指示总检察长如何检控刑事案件,不管是要求提控还是撤销提控。
“若检控官决定撤销或不提控已带上法庭的案件,法庭不能强制或促使检控官继续提控该案。”
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称,按照马来西亚的法律,法庭无权指示总检察长如何检控刑事案件,不管是要求提控还是撤销提控。
“若检控官决定撤销或不提控已带上法庭的案件,法庭不能强制或促使检控官继续提控该案。”
“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状况。”
《马新社》报导,昨天,布城司法宫举行联邦法院和上诉庭法官和司法人员宣誓就职礼。东姑麦文是在演讲时提出上述看法。
她说,若有第三方不满检控官撤销提控,这不等于说法官或法庭是不当地配合某项阴谋,以图利任何一方或涉及贪腐者。
“近来司法蒙受批评,这是非常令人难过与困扰的。这是因为检控官行使联邦宪法第15条文赋予的特权,从而撤销一些令人高度关注的案件。”
她说,实际上撤案的决定专属检控官的权力,法庭等任何一方都不能干预。
她称,毫无根据且妄自一竿子打翻全船人的批评,只会伤害司法制度的公信。
绝非不允批评司法体制
东姑麦文呼吁,公众评议法庭案件时应更加负责任,特别是攸关法官的诚信时更应如此。
“请信任我,法庭不会偏袒特定人或者群体,而只会秉持法律和正义行事。法官须履行自己的誓言。”
不过,东姑麦文承认一些法官涉及贪腐,因此呼吁公众若知情,就该向反贪会举报,以便可以调查并采取法律行动。
“重要的是要注意到,我们现在是科技主导的时代,讯息可以快速和广泛地传播。因此任何发表在社交媒体的资讯都会传遍全国和全世界。”
东姑麦文说,一般读者未能查证社交媒体上的资讯,往往就迳自认为那是真实的。
然而,东姑麦文强调,这不等于说司法体制绝不允许公众批评法官,相反地是愿意接受对于法庭判决的建设批评。
“司法体制是为社会负责,任何建设的批评可以改善司法运作的品质。”
但她说,公众的批评应该要诚挚有信,遵守法律,且保持合理的礼仪。
法官概括承受公众检验
东姑麦文说,法官其实不能挑选所审判的案件。
“我们必须审理所有呈给我们的案件。我们有责任听审公众关注和政治人物涉及的案件,不管是涉及哪一方面。”
她说,法官不是根据公众的看法来做裁决,反之必须依照法律和证据做裁定。
她说,现实的情况是,不管法官如何秉公行事或与政治保持距离,他们的裁决都会遭人以政治观点或政治利益出发的角度来做评议,很不幸的是公众对司法的看法受政治局势所形塑。
“考虑到如此,若我们的裁决和公众意见不一致,我们就必须准备经受公众的检验,准备咽下那些伤害我们,且是不公和没有根据的指控。”
近期,总检察长撤销提控首相纳吉继子里扎的案件引起争议。另外,检控官也申请撤销沙巴前首长慕沙阿曼46项涉及伐木特许经营权的贪污及洗黑钱案件,惟法庭最终裁定慕沙阿曼无罪释放。
另外,总检察长依德鲁斯6月15日入禀联邦法院,指控《当今大马》读者留言“贬低”司法体制,因而起诉《当今大马》及总编辑颜重庆“藐视法庭”。
上述几项案件都引发公众议论马来西亚的司法体系、法官的裁决和总检察长的权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