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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七司聆听两方陈词后,驳回《当今大马》申请撤销藐视法庭案的申请,同时择订7月13日审理主案。

上诉庭主席罗哈娜(Rohana Yusuf)下判时表示,联邦法院七司一致决定驳回答辩方的撤案申请。

根据裁决,联邦法院七司认为,总检察长依德鲁斯证明了《当今大马》和其总编辑颜重庆的藐视法庭表面罪证。

“根据所有这些证据等等,我们认为,答辩人刊载了这些受质疑的留言,而案件的表面罪证已经建立。”

“我们也认为,除此之外,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可以推定答辩人刊载了这些受质疑的留言。”

驳诉讼地点不对论调

罗哈娜指出,七司也不同意答辩方律师玛力英迪亚斯的说法,即总检察长不应该直接到联邦法院提出诉讼。

“基于涉及的读者留言影响了整个司法体系,我们认为,这里是提出相关诉讼的正确法庭。”

“根据这些理由,我们一致驳回申请。”

下令各方不得评论案件

法院也下令各方不得评论本案,避免妨碍司法审理(sub judice)。

除了罗哈娜之外,其他审理本案的法官有: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Azahar Mohamed)、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联邦法院法官莫哈末扎瓦威(Mohamad Zawawi Salleh)、娜丽妮(Nallini Pathmanathan)、王南吉(Vernon Ong Lam Kiat),以及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

《当今大马》和颜重庆的代表律师是玛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苏仁达(Surendra Ananth)和郭淑琪(Khoo Suk Chyi,音译);而依德鲁斯哈伦则由高级联邦律师苏珊娜(Suzana Atan)和娜古纳瓦蒂(S. Narkunavathy)代表。

依德鲁斯6月15日入禀联邦法院,指控《当今大马》读者留言“贬低”司法体制,因而起诉《当今大马》及总编辑颜重庆“藐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