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8大前主席联署,促检长交代里扎协议
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透过控辩协议从一马洗钱案脱身,继续引来质疑,8名前律师公会主席一字排开,要求总检察长依德鲁斯说明这次决定的理据。
参与这次联署的8人是:再诺扎卡利亚(Zainur Zakaria)、古都布(Kuthubul Zaman)、杨映波(Yeo Yang Poh)、安美嘉(Ambiga Sreenevasan)、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林志伟(Lim Chee Wee)、梁肇富(Christopher Leong)以及迪鲁(Steven Thiru)。
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透过控辩协议从一马洗钱案脱身,继续引来质疑,8名前律师公会主席一字排开,要求总检察长依德鲁斯说明这次决定的理据。
参与这次联署的8人是:再诺扎卡利亚(Zainur Zakaria)、古都布(Kuthubul Zaman)、杨映波(Yeo Yang Poh)、安美嘉(Ambiga Sreenevasan)、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林志伟(Lim Chee Wee)、梁肇富(Christopher Leong)以及迪鲁(Steven Thiru)。
他们在昨天文告表示,至今所有的资讯令人质疑,里扎获得撤控并没有任何充分理由。
“我们只能思忖,为何检控单位似乎在推卸这次决定的责任,为何马来西亚似乎被诓骗了。”
总检长必须面对检视
他们提醒,总检察长是检控的最终决策者,而根据宪法,这种权力服务人民、正义和公共利益,因此它必须受到公众的检视。
“总检察长的决定必须有正当、合理和使人信服的理由为基础。总检察长之前所发布的文告并没有提供类似的理由,因此无法满足的问责要求。”
“至今所提供的理由过于简单,以致一个大疑问依然存在,即这次决定背后是否还有隐藏的理由。许多人认为,其后还有更多原因。”
协议时间点令人起疑
他们补充,里扎协议达成的时间点也引起许多的揣测,因为它发生在518国会以及国盟备忘录签署的前夕。
“为了维护公众的信任,总检察长务必尽速提供清晰、合理和令人信服的理由。”
他们提醒,若总检察长无法做到,则这种失败依然必须加以解释。
“当局不应该给公众错误印象,以为一个人即便犯下一系列的刑事罪行,依然可以透过收买方式逃过检控,不受刑事惩处。”
里扎阿兹也是红岩电影公司拥有人。他去年7月被控接收超过2亿4000万美元的不法活动收益,这些钱的源头据信是一马公司失款。
但吉隆坡地庭上周四(5月14日)裁决,由于控辩双方已达致协议,因而裁决里扎获得释放,惟不等同于无罪。
这次协议引发争议后,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声称自己获告知,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原则”同意协议,而他“同意我所知道的前检察长立场,进而同意接受里扎的献议,但要求对方务必严格遵守所有的条件。”
不过,汤米汤姆斯则坚称自己从来没有同意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