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属可否立法禁“非自然性行为”?联邦法院允审理
2019年雪州宗教局逮捕并提控数名男性涉嫌“非自然性行为”,其一涉案男子如今入禀联邦法院挑战《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8条文违宪,同时取得准令。
根据一份志期5月14日的法庭文件,这名男子透过代表律师苏仁达(Surendra Ananth)入禀这项挑战,而联邦法院法官阿邦依斯干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已发出准令。
阿邦依斯干达指出,此案申请方的申诉有其理据,因此法院认为有必要发出准令,让案件在联邦法院开审。
2019年雪州宗教局逮捕并提控数名男性涉嫌“非自然性行为”,其一涉案男子如今入禀联邦法院挑战《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8条文违宪,同时取得准令。
根据一份志期5月14日的法庭文件,这名男子透过代表律师苏仁达(Surendra Ananth)入禀这项挑战,而联邦法院法官阿邦依斯干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已发出准令。
阿邦依斯干达指出,此案申请方的申诉有其理据,因此法院认为有必要发出准令,让案件在联邦法院开审。
“我裁定,此案有必要在联邦法院充分地论证(argued)。法庭有必要发出准令,因为这项挑战涉及了雪州议会是否有资格制定这项法条。”
“已知的是,雪州议会制定此法时《刑事法典》第377A条文已存在,且后者属于《联邦宪法》的联邦列表(Federal List)第4(h)项。”
伊庭审讯因而暂缓
此案申请人于2019年8月21日在雪州伊斯兰高庭被控,控状指控他涉嫌于2018年11月在雪州某地与其他男子“企图发生”违反自然的性行为。
申请人提起这项合宪性的挑战之后,他的案件在伊斯兰法庭已随之暂缓。
此案的答辩方为雪州政府,以雪州政府法律顾问玛斯里(Masri Mohd Daud)代表答辩方。
代表律师苏仁达(见下图)告诉《当今大马》,申请方这项司法挑战的理据是,《联邦宪法》的联邦列表种所涵盖的事项属于联邦政府的立法权限,因此州政府无权制定惩处“非自然性行为”的法条。
苏仁达指出,联邦法院如今给予准令后,申请方在两周内提交请愿书(petition),而答辩方则会进一步提出辩护。“听审日期尚未定下。”
盼界定州立法权限
苏仁达也解释,此案仅是挑战雪州议会是否有权制定惩处“非自然性行为”的伊斯兰刑事法条,并没有挑战《刑事法典》第377条文的合宪性。
“从法律角度而言,这项案件的重要性在于,它将界定州议会有多大的权力制定伊斯兰刑事法。因为州议会不能立法管制联邦列表之中的事项。”
“其实我们现有的许多伊斯兰刑事法,都涉及联邦列表的事项。此案件将会决定州的伊斯兰立法可以到什么程度、什么范围。”
他补充说,联邦法院在这项案件的裁示,预料也将间接地影响各州的伊斯兰刑事法。
11名男子分批被控
这起案件中的11名男子在2018年同日被捕,而雪州宗教局援引《1995年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分批提控他们。
其中,8名男子被控涉嫌违反第28条文“非自然性行为”,并与第52条文“企图犯罪”同读;另外3人则是在第46条文“教唆”罪名下被控。
《法新社》报道,其中5名被控企图发生非自然性行为的男子已认罪,并在去年11月7日在雪州伊斯兰高庭定罪。
其中4人各面对监禁6个月、鞭刑6下及罚款4800令吉的惩罚;另外1人则面对监禁7个月、鞭刑6下及4900令吉罚款。
展现性少数的韧性
此案的申请人,是去年遭雪州宗教局提控后,向非政府组织寻求法律援助的其中一人。他被控涉嫌违第28条文“非自然性行为”,并与第52条文“企图犯罪”同读。
非政府组织“姐妹要正义”的社运分子迪拉嘉(Thilaga Sulathireh,见下图)告诉《当今大马》,国内多个组织都投入协助,包括帮助被告厘清案件、分析法律及联系律师寻求伸张正义的可能途径。
“我们接到这个案例时,我们看到的是利用‘企图犯罪’之名惩处成人合意性交的趋势。这等同于是扩大了刑事犯罪的范围,也降低了举证的门槛。”
“……我们必须穷尽各种方式来达致正义,减少对他们甚至对整个性少数群体(LGBTIQ)的迫害和伤害。”
从2018年登州鞭刑案,到如今的雪州多名男同被控的案子,迪拉嘉观察到国家执法机关提控性少数的频率增加。
惟她强调,此案不仅挑战伊刑法的合宪性,也是展现性少数群体的韧性。
“我们可以改变我们生活的环境,性少数要知道,宪法保障我们可以在法院捍卫自身的权力,而这此案带来的影响也超越性少数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