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驳斥他的否认后,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再度出面痛斥反贪会二度撒谎,同时出示媒体报道,力证控辩双方是在他离职后才达成协议。

他今天发文告表示,反贪会的说法是不折不扣的谎言。

“我必须发表声明,因为我的名字遭人错误和不公平地卷入里扎(Riza Aziz)的案件。”

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强调,他只曾就里扎的洗钱案下过两个决定,首先是于2019年7月5日以5项洗黑钱的罪名,提控里扎上吉隆坡地庭,其次则是委任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为主控官。

“之后,我把案件的日常事务交给他(哥巴斯里南)处理,并由总检察署的副检察司辅助。”

他接着指出,里扎的辩护律师于2019年11月18日致函总检察署,要求检讨控罪。

“总检察署每天都收到刑事案律师的陈情书和上诉信。因此,里扎辩护律师提呈陈情书并非阴险之举。至于我是否同意释放被告,则另当别论。”

“我没有(同意),就是那么简单和显而易见。”

他接着表示,他当时把信件交给哥巴斯里南,要后者给他建议;不过,他接着在2020年2月28日就辞去总检察长一职。

离职前没接到建

汤米汤姆斯说明,他辞职之前,哥巴斯里南不曾给他任何建议,因此他在离职前这没有针对里扎的陈情下过任何决定。

不仅如此,他点出,当地庭法官阿兹曼(Azman Ahmad)在2020年3月12日的案件管理时,副检察司曾要求择定新的日期,以便总检察署可以针对里扎的陈情做出决定。

“根据媒体报道,副检察司提出该要求,是为了让新总检察长有时间研究该陈情书,而案件也展延至4月2日。”

“到了2020年4月2日,媒体引述里扎的辩护律师哈里哈兰(Hariharan Tara Singh)说,他还在等总检察署回复他们的陈情书。”

“结果在2020年5月14日,地庭根据外聘主控官哥巴斯里南的申请,批准里扎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NAA)。”

纠正后仍继续撒谎

汤米汤姆斯表示,由此可见,检方迟至4月2日,即他离职后的一个月,都未决定陈情的结果。

“所以,当局一定是在2020年4月2日至5月14日期间,即我不再是总检察长的时候,决定接纳里扎的陈情,让他获释但不等于无罪。”

因此,他认为,反贪会根本就知道,他们在声明中指他同意达成协议的说法不实。

“让事情变得更复杂的是,当我纠正了反贪会的假声明后,他们仍坚持无误。这令我感到惊讶,因为他们被告知真相后竟然继续撒谎。”

“更令他们的威信受损的是,如果他们虚构的说法属实,这意味我在2020年2月28日前就决定撤销里扎的控罪,但他们却在两个月半后才执行,而不是在3月12日上庭时就这样做。”

“我相信,我已把事情说清楚了。对我而言,事实和真相是非常重要的。”

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卷入一马洗钱案,面对5项洗钱罪,但控辩双方达成协议下,里扎前天(14日)获法庭宣判不等同无罪的释放。

而反贪会同日较后声称,这次协议是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任内所同意的结果;但汤米汤姆斯随即驳斥这种说法,批评反贪会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