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限行令今天开始,政府颁布联邦宪报,进一步规定民众若要外出采买必需品、食物或接受治疗,最远只能到访方圆10公里外的地点。

这份宪报将从今天(4月1日)起生效,直到限行令于4月14日结束为止。

“购买食品、生活必需品、药品、或食材,只能到离住所半径不超过十公里处,或离住所最近的地方。”

针对欲寻求医疗服务的民众,宪报也使用相同措辞。

政府也在宪报颁布,每件三层式手术口罩的顶价为1令吉50仙,或每盒75令吉。

若非必要则单独出行

宪报也规定,无论购买必需品或求医,民众都必须单独出行,除非有合理原因,必须要有人陪同。

有鉴于总检察署上月中也曾发布宪报,宣告全国所有州属及联邦直辖区为病疫区,因此,未来两周内,全国民众都必须遵守此一禁令。

违反规定者,可被判六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阶限行令今开始

为了截断2019冠病病毒感染链,首相慕尤丁上个月中宣布,从3月18日到31日两周期间,于全国范围落实限行令后,25日再度宣告限令延长两周,直至4月14日为止。

第二阶段限行令期间,即4月1日开始,政府下令缩短所有关键服务营业时间,限定所有便利商店、超市、餐厅、油站及外送服务只能在早上8点至晚上8点之间营运。

限令期间,国人受促尽可能待在家中,政府仅允许关键服务如餐饮、金融、运输、医疗等行业运作。大部分商业场所、学校、宗教场所、政府部门等都必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