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季国会会议从原定的3月9日展延至5月18日,引发议论。不过,国会下议院议长特别事务官指出,此举符合议会常规。

万安化(Wan Anwar Wan Ibrahim)今天发文告,反驳律师加尼山(GK Ganesan)的说法。

加尼山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称,根据议会常规第11(3)条文,要展延国会会议,必须在原定会议召开前的至少28天发出通知。

不过,万安化指称,加尼山的说法并不正确。

他点出,上述条文只是阐明国会休会期间,欲提前召开紧急会议的程序。

首相可随时改日期

万安化指出,议会常规条文也阐明下议院的领袖或其副手,即首相或副首相,“可以随时改变既定的会议日期。”

换言之,首相可以更改国会会议日期,只要国会议员在首日会议的28天前收到通知即可。

“所以我认为,那名律师的观点具有误导,须要纠正。”

展延会议引在野不满

喜来登政变2月底爆发之后,慕尤丁所领导的土著团结党联合巫统、伊党、砂州政党联盟及阿兹敏阵营的国会议员夺权执政。

尽管慕尤丁在3月1日已正式宣誓上任首相,但希盟等却质疑其正当性,更主张他们才是掌握国会多数的一方,因而要求召开紧急国会,挑战慕尤丁/国盟的执政地位。

而国会下议院原订3月9日召开第三季第一次例常国会。不过,议长阿里夫昨天透露,原订3月9日的下议院会议已经延后到5月18日。

无论如何,慕尤丁是否掌握多数议员支持,还须待国会复会才能检验。

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认为,其他国会事务可展延至5月,不过,慕尤丁应该援引国会议会常规第 11(3)条文,召开紧急国会会议,以证明自己掌握多数支持。

根据联邦宪法第43(4)条文,如果首相失去国会下议院的多数支持,他必须辞职。抑或,国家元首可以解散国会,以举行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