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公司汇纳吉数十亿,陈金隆却说不懂谁收款
除了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的口供之外,另一名涉案的重要人物陈金隆的口供书今天也在前首相纳吉SRC案审讯上呈堂而曝光。
在一马公司案,多家公司于2011至2015年间把数十亿令吉汇入纳吉的银行账户,而陈金隆(Tan Kim Loong,译音)就是这些公司的实益拥有人(beneficiary owner)。
不过,陈金隆2015年11月27日在沙地阿拉伯给反贪会的一份声明却声称,不晓得自己把钱转账了给谁。
由于警方至今仍追踪不到陈金隆的下落,这也是唯一能反映其说辞的文件。
除了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的口供之外,另一名涉案的重要人物陈金隆的口供书今天也在前首相纳吉SRC案审讯上呈堂而曝光。
在一马公司案,多家公司于2011至2015年间把数十亿令吉汇入纳吉的银行账户,而陈金隆(Tan Kim Loong,译音)就是这些公司的实益拥有人(beneficiary owner)。
不过,陈金隆2015年11月27日在沙地阿拉伯给反贪会的一份声明却声称,不晓得自己把钱转账了给谁。
由于警方至今仍追踪不到陈金隆的下落,这也是唯一能反映其说辞的文件。
陈金隆在声明中指出,沙地阿拉伯沙乌王子(Saud Abdulaziz Al-Saud)曾委任他为其父王,即已故阿都拉国王和其他王室成员的代理人。
按指示签署文件
当时,反贪会也向他了解,汇入纳吉银行账户的6亿8100万美元,或通常被称为26亿令吉(根据此笔汇款在2015年中曝光时的汇率)的资金。
不过,陈金隆声称,他已经不记得有关汇款详情。
“我不记得,这些数额大约6亿2000万美元和6100万美元的汇款细节。这些汇款,显然是通过我们的各种资产、投资公司和资金安排来支付。”
“当新闻报道指,这些款项汇入了纳吉的Ambank账户后,才引起了我的关注。我真的不晓得,谁是这些款项的收款者或受惠人。因为只要我的委托人下达指示,我就会签署相关的文件。”
追踪至债券发行
调查当局相信,6亿8100万美元源自Tanore金融机构,而陈金隆是该机构的持有人。调查机构也追踪该笔巨款,至一马公司为跟阿布扎比马来西亚投资公司(Abu Dhabi Malaysia Investment Company,或简称ADMIC)联营而发行的债券。
此外,据知纳吉也从黑石亚洲地产伙伴私人有限公司(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 Ltd,简称黑石公司)收到17000万美元,而陈金隆同样是该公司的持有人。
调查结构从黑石公司追踪至,一马公司为了收购能源资产而发行的另外两项债券。
陈金隆坚持,他不能在未获得委托人的授权下公布资料。
“必须注意,我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透露,有关这些安排的任何资讯。”
“我知道,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沙地阿拉伯法律的严厉惩罚。”
刘特佐利用身份
虽然当局判定,犯刘特佐乃挪用一马资金的关键人物,但跟案子有关的众多幌子公司却是注册在其生意伙伴陈金隆的名下。
新加坡一马公司洗钱案的审讯更揭露,刘特佐偶尔会利用陈金隆的身份,跟安勤银行新加坡分行前经理施施图尔辛格(Jens Sturzenegger)交涉和处理安勤银行的汇款。
在SRC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去年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自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