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分析】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喜来登行动”与随之而来的政变后,国家元首有史以来第一次逐个会晤全体国会议员,以判断谁会当政府。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先是接受马哈迪辞去相位,接着再委任马哈迪为过渡期首相。

此外,元首在马哈迪劝告下,也御准取消整个政府高层团队的任命,包括副首相、正副部长与政治秘书。

《当今大马》尝试在本文解答,国家元首在当下政治僵局所扮演的角色。

就委任首相一事,国家元首扮演什么角色?

根据联邦宪法第43(2)(a)条文,国家元首将根据其判断,委任一名获得国会多数支持的国会议员出任首相,以领导内阁。

当下而言,国家元首如何履行这项功能?

国家元首要求所有国会议员各自见他。根据《当今大马》向国会议员了解,没有一套标准方法可用来鉴定到底何人获得多数支持。

一些议员披露,他们必须填写一份表格。也有其他人说,他们必须签署法定声明。一些人则声称,有几种选择。

其中一名议员说,国家元首询问他要如何解决目前的政治危机。但在他回答前,元首要求他把意见写下来。

能够确定的是,在元首访谈这些国会议员时,总检察长、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和联邦政府首席秘书都在场。

法律有注明“过渡”首相这个职位吗?

没有。“过渡”(interim)这个词,是政府首席秘书祖基阿里(Mohd Zuki Ali)昨天在文告中使用的字眼。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认为,过渡首相并没任期限制,除非其任期自然届满,或被证明已失去多数信任。

“过渡”首相享有什么权力?

首相的所有权力。根据总检察长,马哈迪若要的话,也有权委任内阁成员。

不过,直到国家元首访问完所有议员,并成立一个可行的联盟或联合政府之前,这个情况不太可能发生。

马哈迪可以撤掉“过渡”的职称吗?

当然可以,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没有首相时,国家元首可以做什么?

根据联邦宪法第43(4)条文,如果无人掌握议会多数支持,国家元首可以解散国会,以举行闪电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