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华淡小违宪案增至三宗。穆斯林教师联盟入禀吉打哥打巴鲁(Kota Bharu)高庭,挑战《1996年教育法令》下的华淡小违反联邦宪法。

穆斯林教师联盟(Ikatan Guru-Guru Muslim Malaysia)发文告指出,昨天傍晚通过代表律师沙哈鲁丁阿里(Shaharudin Ali)入禀法院,挑战1996年教育法令第17条文和第28条文违反宪法。

沙哈鲁丁阿里也是首宗挑战华淡小违宪案的律师。沙哈鲁丁阿里透露,“法庭预料近期内将择定日期,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文告,该联盟点出,1996年教育法令上述二条文,允许华淡小分别使用华语及淡米尔语为教学媒介语,违背联邦宪法的规定。

第17条文阐明,除了国民型学校,所有国民学校必须使用国语为教学媒介语;倘若教学媒介语不是国语,那么国语是必修科。

第28条文阐明,受限于教育法令,教育部长可以成立国民学校和国民型学校。

逾14造介入诉讼

迄今,共有三宗挑战华淡小违宪的诉讼案。

首宗诉讼是由土著权威党副主席凯鲁阿占(Khairul Azam Abdul Aziz)去年10月以个人名义提出,惟在隔月遭联邦法院驳回。

接着,半岛马来学生会(GPMS)及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也入禀法院挑战华淡小违宪。目前,法庭择定将在3月9日进行案件管理,同时聆听8造有意介入者的申请。

这两宗诉讼案皆要求法庭宣判华淡小的存在,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52(1)关于国语地位的条文。

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马来文是国语,但不容妨碍任何人使用、教授和学习其他语言。

后来,凯鲁阿占已第二度入禀法庭,挑战华淡小违宪,而吉隆坡高庭在2月12日已批准马华、董教总等14造介入该案,成为答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