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锋选择了大马,安华吁接纳为公民
在野党要求政府褫夺行动党前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公民权,不过公正党主席安华淡化此事,并称应接纳陈长锋为公民。
安华今日在沙亚南出席活动后受访时说,既然陈长锋选择放弃澳洲公民权,保留大马国籍,就该获得接纳。
在野党要求政府褫夺行动党前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公民权,不过公正党主席安华淡化此事,并称应接纳陈长锋为公民。
安华今日在沙亚南出席活动后受访时说,既然陈长锋选择放弃澳洲公民权,保留大马国籍,就该获得接纳。
“他需要二择其一,他选择了大马,我们要接受。”
他点出,联邦法院裁决陈长锋州议员资格失效,没有谈及其大马公民权。
昨天,联邦法院九司以7票对2票,宣判砂州议会剥夺陈长锋的议员资格有效。
由于陈长锋已经担任州议员超过3年,所以埔奕区并不会迎来补选。
2016年砂州选举,陈长锋以1759张多数票,于埔奕四角战中胜出,击败国阵、伊党与独立候选人。陈长锋选前才放弃澳洲国籍,返马参选。
随后,砂州伊党和土权党呼吁,政府援引联邦宪法第24(1)条文来褫夺陈长锋的大马公民权。
该条文阐明,只要政府知悉大马公民已经获得其他国家公民权,就可下令褫夺大马公民权。
担忧判决损三权分立
另一边厢,砂州行动党主席特别助理江峰年今天发文告说,只要大马公民放弃外国国籍,那么就不该剥夺其州议员资格。
“一旦放弃(他国)国籍,那么他就放弃外国国籍所享有的便利和不便。不过,联邦法院不同意我们说法,我们必须尊重这项裁决。”
无论如何,他认为,联邦法院不该认可州议会有权剥夺州议员资格。
“换言之,议长举动不可在法庭受到挑战,即便该举动违反联邦宪法。”
江峰年认为,联邦法院的裁决设下危险先例,议长以后可以忽视三权分立和既判力(Res Judicata,既決事項不可再起诉)。
“这也打开潘多拉盒子,因为一名心怀不满的候选人,在选举诉讼失败后,可使用州议会后门,来取消胜选候选人的资格。”
“虽然希盟不会使用如是伎俩来贬低选举结果,但这为未来选举结果设下危险先例。”
“任何掌握州议会简单多数的联盟或政党,可以提呈动议取消任何州议员资格,而无需担忧恶果。”
他指出,除非联邦法院推翻该裁决,否则大马政坛就需要面对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