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董联会日前己致函雪兰莪暨吉隆坡的华小董事会,促请各华小董事会成员,依法向有关当局进行注册。

雪隆董联会主席叶新田博士在有关函件中指出,按以往惯例,华小董事会成员选出后,向教育局呈报各董事个人资料名表即完成手续。

他在文告中表示,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88条款下,规定所有教育机构的每一位董事和雇员, 都必须填写表格申请注册。同时,在相关法令第132条款(e)项下,未经注册而出任学校董事是犯下一项罪行;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元,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索取申请注册表格遭刁难

叶新田透露,该会曾于今年初将有关讯息告知各校董事会。目前部分董事会已提呈申请表格,正等待有关当局的批准证明书;一些学校董事会,在向雪州教育局索取申请注册表格时,则面对官员的刁难。

他希望各校董事会正视此项课题,该会日前已将学校董事申请注册表格寄往各校董事长,敬请各校董事填写个人资料及签名后,集中呈交有关当局,并索取签收证明。

叶新田表示,该会促请各校董事会成员,尽速依法令规定申请注册。若在呈交申请注册表格方面面对困难,该会将择日安排各校董事会集体行动, 向教育部提呈申请表格。

他也希望副教育部长韩春锦,关注华小董事会成员在申请注册时, 面对官员刁难的事件。

他吁请雪隆各区发展华小工委会,在这课题上进行协调工作,通过群策群力,办好区内各校董事会每一位成员的注册工作;确保华小董事会在组织上的健全化与合法性,有利于华文教育权益的维护与实际的争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