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南证词乃一记警钟,净选盟吁立法管制政治资金
国阵总秘书东姑安南上周出庭抗辩时坦言,向商家要钱为补选筹资乃巫统的惯例后,净选盟认为此乃一记警钟,而政府应尽快订立新法,管制政治资金。
“尽管我们不认为其证词能为他本身开脱贪腐指控,但它确实显示,在选举过程确有大笔的金钱的筹募和花费。”
净选盟今天发表文告指出,若政治资金不受监管,则不单会滋生贪腐,使特定利益集团掌握不当的影响力,更会侵蚀公众对选举廉正的信心。
国阵总秘书东姑安南上周出庭抗辩时坦言,向商家要钱为补选筹资乃巫统的惯例后,净选盟认为此乃一记警钟,而政府应尽快订立新法,管制政治资金。
“尽管我们不认为其证词能为他本身开脱贪腐指控,但它确实显示,在选举过程确有大笔的金钱的筹募和花费。”
净选盟今天发表文告指出,若政治资金不受监管,则不单会滋生贪腐,使特定利益集团掌握不当的影响力,更会侵蚀公众对选举廉正的信心。
该组织也提醒,现有的《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EOA)只规范候选人在竞选期间的开支,但政党和其他各方为该候选人竞选的开支,却大多不受监管。
此外,政党和候选人所收到的政治献金也无法可管。
“为提供一个公平的政治竞争场域,及减少金钱对政治的影响,政府必须修订选举罪行法,并订立新法管制政治资金,监管资金来源及花销项目。”
“我们呼吁政府尽快提呈并公布政治资金法案,让所有利益关系者在国会遴选委员会提供意见和看法。”
逾千元捐献应申报
另一方面,净选盟也提出多项管制政治资金的方法,包括捐钱者须申报,以及官联公司禁止捐献政治献金等。
“资金来源方面,任何本地或外国的个人或公司,若捐献1000令吉以上的现金或其他形式的馈赠给政党和候选人,则须申报。”
“而身为公共财富管理者的官联公司(GLC),应禁止向政党捐款或参与政治活动。”
净选盟也倡议使用公帑补助政党,以减少政党依赖私人资金,尤其是富人和企业利益集团。
提高竞选经费上限
此外,净选盟认为,目前法定竞选经费上限过低,容易造成贪腐问题。
“目前州议员竞选经费上限为10万令吉,国会议员竞选经费上限则是20万令吉,应提高到更现实的数字。”
“我们建议,分别提高到50万令吉和100万令吉,其中包含政党和第三方的支出。”
净选盟也认为,选举后,所有候选人均应提交竞选收支报告及证明文件,交由选委会审核及公布,让公众审阅,以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
赋予选委会执法权
与此同时,他们也提醒,政府也须充分赋权选委会执行选举法令,并确保他们公正执法。
国阵总秘书东姑安南上周五(17日)出庭为自己的贿赂案抗辩时称,所谓他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并非贿赂,反之是政治献金,而这种为补选筹资的做法乃巫统惯例。
姑南是于前年11月被控以公务人员身份,收取蔡景康所开出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6家公司的多发展计划,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吉隆坡高庭去年10月宣判他表罪成立,须出庭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