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驳回巫统最高理事洛曼的撤销控状申请,法庭将续审洛曼恐吓一马公司案证人。

汤米汤姆斯是在去年10月入禀申请起诉洛曼,在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审讯中,恐吓出庭供证的第8证人,即纳吉的前特别官员安哈里(Amhari Efendi Nazaruddin)。

 吉隆坡高庭也在去年的10月22日批准总检察长的申请。

而洛曼的上诉中争论,反贪会的法律及检控组无权向他发出要求解释信,而只有法庭有这样的权限发出要求解释的船票。

不过,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不同意这论点。

“此案中,除了法庭,其他方面也可以发出传票。”

清楚阐明控状

至于洛曼的上诉中指总检察署的传票缺乏详情,因此在法律上出现缺陷,法官科林点出,总检察署的提告申请清楚阐明,洛曼涉嫌藐视法庭的罪状。

“总检察署的法庭文件阐述,被告受传召的目的和目标,即被告不但在审讯中涉嫌恐吓证人(安哈里),在该案件的其他证人也遭到恐吓。”

“此案中,法庭文件也清楚涵盖了洛曼的录影访问和报案书。”

“藐视法庭控状出现在辩方接获的传票中,(检察署的)申请毫无偏见。”

洛曼今日也有出庭。

随着法官驳回洛曼的申请并下令续审此案,洛曼的代表律师沙菲宜也提出口头申请暂缓此案,以让u欧曼想上诉庭提出上诉,但同样遭到驳回。

 去年10月,总检察署入禀吉隆坡高庭,指控洛曼于9月25日有两次的藐视法庭举动,恐吓在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中出庭供证的纳吉前特别官员安哈里。

总检察署声称,洛曼先是通过视频访问,直接和隐晦地恐吓安哈里;其次,洛曼针对安哈里在一马案审讯所发表的供词,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