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5名借贷人以违反高教贷款选举承诺为由,起诉希盟、高教基金局及大马政府三造后,三造答辩人如今入禀法庭寻求撤案。

希盟、高教基金局及大马政府分别在2019年12月20日、31日及2020年1月2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申请。

希盟和高教基金局是分别透过Ram Caroline Sha & Shah律师楼以及Adnan Sharida &Associates律师楼入禀法庭,而政府的法律代表则是总检察署。

5名借贷人的代表律师阿德南(Adnan Seman)今天向《当今大马》证实,答辩方已向高庭入禀上述申请,而庭方择定2月17日进行案件管理。

第14届大选期间,希盟承诺一旦胜选,月入未逾4000令吉的高教基金借贷人,将可延迟偿还高等教育基金(PTPTN)贷款,惟这项承诺始终并未实现。

这5名原诉人寻求法庭裁决,希望宣言乃具有约束力的契约,同时希盟必须落实延迟还债的承诺,并索讨一般赔偿和惩罚性赔偿。

希盟仍有时间可兑诺

《当今大马》已查阅希盟入禀寻求撤销诉讼之文件。根据这份法庭文件,希盟宣称“仍足够的时间来完成选举承诺”,并以此为由要求撤销诉讼。

希盟秘书处主任赛夫丁阿都拉所签署的书面证词则指出,由于前朝国阵政府所造成的许多破坏,因此希盟需要更多时间以兑现选举诺言。

赛夫丁阿都拉(见下图)也是外交部长。他在证词中也说明,希盟将致力履行《希盟宣言》,且部分诺言已经落实,而另一些则正在实行中。

他解释,《希望宣言》中的承诺期限为下届大选国会解散前,因此原诉人的指控言之过早(pra-masa)。

疑原诉人没投选希盟

另外,赛夫丁主张,原诉人可能在大选并没有投选希盟候选人,因此《希望宣言》不必为他们负起任何责任。

他提到,《希盟宣言》在法律上并非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而是让选民在下届大选时评价希盟的参照。

他也引用首相马哈迪在《希盟宣言》的序言,佐证自己的论述。“发出这本书之后,我们愿意负起全责地宣布,我们(未来)实现多少承诺,由人民来公评。如果我们无法履行承诺,那就通过民主程序拒绝我们。”

另一方面,赛夫丁也指出,原告没有说明他们如何因希盟未履行宣言,而蒙受损失,因此他寻求法庭应撤销这起诉讼。

高教基金局并无承诺

身为第一答辩者的高教基金局,则同样指出《希望宣言》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此外,高教基金局也指出,原诉人无法证明高教基金局给出任何选举承诺。

“这些原诉人目前都与第一答辩者(高教基金局)处于贷款合约的关系之中,而贷款合约并无没有为收入少于4000令吉的条款设置任何条款。”

与此同时,大马政府则指出,“政府”与“希盟”或“高教基金局”是不同的单位,原诉人并未阐明合理的原因将“政府”列为答辩人。

“原诉方将第三答辩人(政府)列在其中乃是滥用司法程序,因为第三答辩方并不是制定选举承诺者,同时也不是负责监督及管理高教基金者。”

上届大选前夕,希盟在竞选宣言中承诺,依据借贷者的薪水来决定其缴还贷款的数额。月入低于4000令吉的贷款者可延迟偿债,同时废除贷款者的黑名单制度。

惟希盟却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月入达1000令吉以上的借贷者,当局定期扣除他们2%至15%的月入,以偿还高教贷款。结果,此举引来抗议。

高等教育基金局主席旺赛夫也为无法兑现希盟宣言道歉。另一方面,他上个月透露,该局已收回13亿令吉贷款额,并放眼在今年内收回20亿令吉贷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