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把SRC案推诿给富豪刘特佐后,如今采取民事诉讼,起诉Ambank与银行家余金萍。

纳吉在诉状中指称,这两造听取刘特佐的指示,还把其银行账户资料泄露给刘特佐,已经违反金融服务法令(FSA)与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Bafia)。

不知账户出了问题

纳吉律师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称,余金萍(Joanna Yu,译音)听从刘特佐的指示,没有警示其账户转账出了问题,以致纳吉不知情,没有采取行动。

“这宗诉讼是基于Ambank与余金萍违反职责,没有遵从银行的标准做法,反而听取他人指示,且把(纳吉)银行账户的资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如刘特佐。”

“从SRC审讯所呈堂的黑莓手机通讯可见,他们听取刘特佐的指示,以致没有发出国家银行与反洗钱法令的警报。”

“若有发出的话,纳吉当时马上就会收到警报,知道户口状况与有人干预。”

法汉也是纳吉SRC案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的儿子。

把三造列为答辩人

纳吉是周一在吉隆坡高庭入禀这宗诉讼,并把三造列为答辩人,即AMMB Holdings Bhd、Ambank Islamic Bhd与余金萍。

上个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根据控状,SRC公司滥用4200万令吉,最后这笔钱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汇入纳吉的3个Ambank银行户口。

余金萍当时是Ambank公关部经理。在之前的审讯中,余金萍以控方证人供称,她与银行听从刘特佐的指示,以处理纳吉账户的转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