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署证人坦承违命,暗留原版一马报告为证
窜改一马稽查报告案第4天再爆出重要的案情。稽查署证人向法庭供称,她并没有根据上头的指示,完全销毁原版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
反之,总稽查署官员诺莎华妮(Nor Salwani Muhammad)说明,她当时冒着违反官方机密法的风险,暗自保留了一份原版报告,“以备不时之需”。
诺莎华妮指出,2016年时,时任总稽查司安比林曾下令销毁所有60份的原版一马公司稽查报告。
前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昨天供称,一马公司高层和跟时任首相纳吉相关人士联手修订一马公司稽查报告后,于2016年要求销毁原版报告。
窜改一马稽查报告案第4天再爆出重要的案情。稽查署证人向法庭供称,她并没有根据上头的指示,完全销毁原版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
反之,总稽查署官员诺莎华妮(Nor Salwani Muhammad)说明,她当时冒着违反官方机密法的风险,暗自保留了一份原版报告,“以备不时之需”。
诺莎华妮指出,2016年时,时任总稽查司安比林曾下令销毁所有60份的原版一马公司稽查报告。
前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昨天供称,一马公司高层和跟时任首相纳吉相关人士联手修订一马公司稽查报告后,于2016年要求销毁原版报告。
仅存报告成呈堂证物
诺莎华妮是控方第5证人。她所留下的原版报告带“09”的编码水印,是如今硕果仅存的一份,而这份报告今天提交给法庭。
这份“09”原版报告原先于2017年交到新任总稽查司玛迪娜(Madinah Mohamad)的手上,接着转交反贪会保管,乃本案的重要证物。
玛迪娜是于2017年2月23日接任新任总稽查司,取代安比林。
希望新上司了解情况
诺莎华妮供称,她当初把报告交给玛迪娜,是为了让玛迪娜了解一马公司的稽查结果。
“一如媒体所报道,带‘09’水印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理应销毁,以免泄露消息。我接到(时任总稽查司)安比林(Ambrin Buang)的指示,根据政府首席安全办公室(Chief Government Security Office)援引《官方机密法令》所发出的指示行事。”
“(无论如何,)我保留了该份报告,以转交新任总稽查司。我的用意单纯,我把‘09’报告交给新任总稽查司(玛迪娜),以让她可以清楚理解稽查团队的调查结果。”
总共列印出60份报告
诺莎华妮昨天透露,总稽查署完成调查后,一共列印了60份报告,并于2016年2月21日交给政府首席安全办公室保管,以待提呈国会公账会。
根据诺莎华妮,她在隔天领出了10份,当中6份交给安比林,另外4份则放到总稽查署的保险箱内。
根据派发名单,安比林自己保留一份,剩下的5份则在同一天发给了5人,包括时任首相纳吉、其首席机要秘书苏克里沙雷(Shukry Mohd Salleh)、前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Ali Hamsa)、前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Arul Kanda)以及时任总检察署官员祖基菲里(Dzulkifli Ahmad)。
见安比林难过与为难
诺莎华妮在接受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盘问时表示,2016年2月24日,当安比林接获指示,须要删除原版报告3个部分时,他看起来相当难过。
“我是说,他(安比林)看起来对于所发生的事,感到难过及为难。”
“那是他发出(修改报告)指示,以及于2016年2月24日开会后的事情了。”
阿里韩沙昨天供称,上述的会议由他主持,而其他与会者有阿鲁甘达、苏克里沙雷、安比林和前总稽查署官员沙阿达图。
在本案,纳吉及前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Arul Kanda)因为涉嫌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而在去年12月12日被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
纳吉面对的是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的受贿滥权罪,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的刑罚,以及贿款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阿鲁甘达则面对共谋罪,一旦罪成,他将面对与纳吉同样的刑罚。不过,审讯本周一(18日)开始时,他却意外地转成控方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