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籍博士生命案早就查毕,警方澄清报告已呈检署
尼日利亚籍博士生汤姆斯家属昨天催促完成调查后,警方今天厘清,他们早于今年8月完成调查,同时把报告提呈总检察署。
武吉阿曼特别罪案调查小组(D5)主任米尔(Mior Faridalathrash Wahid)今天向《当今大马》表示,警方两个月前已完成调查,并将报告提呈总检察署。
尼日利亚籍博士生汤姆斯家属昨天催促完成调查后,警方今天厘清,他们早于今年8月完成调查,同时把报告提呈总检察署。
武吉阿曼特别罪案调查小组(D5)主任米尔(Mior Faridalathrash Wahid)今天向《当今大马》表示,警方两个月前已完成调查,并将报告提呈总检察署。
“警方已完成调查。我们已将猝死报告交给总检察署,并建议援引刑事法典339条文召开验尸庭。”
刑事法典339条文阐明“非法抑制”(wrongful restraint)的罪行。
汤姆斯(Thomas Orhions Ewansiha)家属代表律师昨天声称,“我们询问后,总检察署检控组在10月25日致函证实,调查还在进行当中,报告还未提呈。”
“虽然汤姆斯往生4个月,当局还没完成调查,令人震惊。”
报告提交后才能开庭
汤姆斯家属的两名代表律师是拉杰士(Rajesh Nagarajan)和沙则彼达(Sachpreetraj Singh Sohanpal)。根据两名代表律师,验尸庭只能在接获报告后才能开庭。
汤姆斯生前是林国荣创意科技大学的管理系博士生。他是在7月4日于吉隆坡甲洞逸福园(Desa Aman Puri)的公寓被捕。移民局扣留他14天以验证资料,并要求校方出示上课记录。
不过,汤姆斯后来却死在扣留所,而移民局总监凯鲁声称,根据被扣者的说法,汤姆斯7月9日凌晨睡觉时痉挛(suffered fits)死亡。
吉隆坡端姑慕赫力医院今年7月17日发布的验尸报告证实,汤姆斯并未遭受外伤。随后,拉杰士入禀吉隆坡特别推事庭,要求验尸庭鉴定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