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联土局投资机构(FIC)执行长莫哈末再益供称,尽管FIC一开始拒绝购置古晋独立宫酒店和套房,但依沙沙末却抬出纳吉来施压促成交易。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前联土局主席依沙沙末涉贪300万令吉案件。第15名证人莫哈末再益(Mohd Zaid Abdul Jalil)供证时指出,依沙声称该交易有助于砂州政治活动。

“FIC在2014年2月28日向酒店业主Gegasan Abadi产业私人有限公司发函董事局决定。大约2周后,我接获依沙来电,他指示我重新审核接管酒店的献议书。”

“他告诉我,首相要求审核酒店收购献议书,以协调砂州政治活动。”

莫哈末再益表示,FIC董事局在当年2月26日认为购置酒店不可行,也不会赚取盈利。

纳吉要重新审核

随着依沙沙末致电,莫哈末再益说,FIC董事局在2014年4月29日再度开会,不反对重呈酒店收购献议书。

“我重呈献议书前,依沙告知FIC董事局,首相要求重新审核酒店收购议决。”

“当时,董事们没有质疑,也没有反对。”

过后,莫哈末再益说,Gegasan Abadi重新报价1亿6500万令吉,但最后减至1亿6000万令吉。

依沙面对10控状

10月8日,代FIC财务长阿兹兰(Azlan Mohamed Ismail)供称,截至2018年,独立宫酒店值7750万令吉,还少过当年收购价的一半。

他称,负责估价的是CH Williams Talhar Wong & Yeo 有限公司。

去年,依沙沙末被控失信FIC资金。

依沙沙末被指于2014年4月29日在位于隆市城中城路(Persiaran KLCC)的联土局大厦50楼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第二至第十项控状指出,被告通过前巫统领袖莫哈末扎希(Muhammad Zahid Md Arip),收取来自Gegasan Abadi产业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依旺的309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协助批准购置位于古晋,价值1亿6000万令吉的独立宫酒店及套房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在上述大厦的49楼犯罪,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