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政府7月初向国会提呈法案,准备设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 (IPCMC),但民间组织主张保留原有的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

大马反死刑与酷刑组织(MADPET)协调员菲南迪(Charles Hector Fernandez)提醒,除了警队之外,其他的执法机构也有监督的必要。

“即将成立的IPCMC成立针对警察的投诉之余,EAIC目前所处理的投诉,几乎都针对了其他的执法机构官员,包括移民局、房地部、劳工局、劳资关系局、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陆路交通局和环境局。”

“投诉数据显示,除了警队外,许多投诉针对了其他的(执法)机构。”

主张加强EAIC权力

菲南迪因此认为,EAIC依然有必要存在,不但如此,其权力甚至应该加强。

“反死刑与酷刑组织认为,EAIC很有必要继续存在,而且其权力应该扩大包含检控权。”

“EAIC的监督机构也或许应该涵盖反贪会、监狱局,以及甚至选举委员会。”

设立IPCMC的建议,最早可以追溯到14年前的2005年。当时,皇家委员会主张设立IPCMC有助于加强警察单位的运作和管理,以改善警队的滥权和工作态度。

在前总警长慕沙哈山(Musa Hassan)率领警队期间,这项建议掀起警队的巨大反弹,前朝国阵政府于2009年设立稀释版的EIAC,作为折衷方案。

希盟政府7月8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法案,开始落实皇委会逾10多年的建议,设立IPCMC,以加强管束警队的纪律。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透露,政府将在10月国会推动法案的二度和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