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高庭驳回陈南益撤销养猪场关闭令申请
郭史光庆刊载: Mar 16, 2006 6:40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马六"高庭今日以技术"误为理",驳回前"州禽畜业公会主席陈南益欲'"州"府关闭其养猪场指示的"请。
陈南益代表律师谢春荣,是在昨日入禀"州高庭,"请'"州"府关闭其养猪场的指令。高庭在今天下午2点30分听审此案。
马六甲高庭今日以技术错误为理由,驳回前甲州禽畜业公会主席陈南益欲撤销州政府关闭其养猪场指示的申请。
陈南益代表律师谢春荣,是在昨日入禀甲州高庭,申请撤销州政府关闭其养猪场的指令。高庭在今天下午2点30分听审此案。
陈南益向《当今大马》表示,其律师将在明日纠正技术错误后,向法庭提出上诉。
甲州82家猪农,是从本月1日开始陆续收到兽医局、亚罗牙也市议会和土地局所发出的 来信 ,要求他们在收信的14天内停止养猪活动,否则养猪场将遭关闭。陈南益是第一家收到指示函件的猪农,而昨日是关闭养猪场的最后期限,其他养猪场的关闭期限也将陆续到期。
面临约500万令吉损失
陈南益 位于马六甲中央县的养猪场,原本将在今日遭到兽医局的查封。但经过马华甲州行政议员佘贵忠的争取后,甲州行政议会昨日同意将关闭 限期延长 至4月30日。
陈南益表示,如果无法成功申请庭令而被迫于4月30日关闭养猪场,估计他将面临高达4至5百万令吉的损失。
他形容本身采取法律行动是“逼虎跳墙”,“既然已经采取法律行动,我就要作出彻底的争取,要求撤销养猪场的关闭令,让我继续经营养猪场”。
“马六甲中央县的市议会并没有条例指不能养猪,加上我的养猪场也没有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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