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希盟承诺废除煽动法令,但伊斯兰传教士旺吉今日却在此法令下被判罪成入狱。人权组织“人民之声”随即高呼,国会人权性别平等特委会传召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解释。

人民之声(SUARAM)执行主任斯文(Sevan Doraisamy)今午发文告呼吁,国会人权性别平等特委会传召汤米汤姆斯,要求对方公开回应在希盟政府已承诺停止引用《煽动法令》之际,总检署却仍使用此法提控旺吉。

与此同时,人民之声也临时发起声援集会,号召群众在今日晚上8点半,于加影监狱外声援旺吉(Wan Ji Wan Hussin)。

促希盟停止用恶法

斯文也在文告中指出,《1948年煽动法令》是一套陈旧法律,违背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

此外,斯文(下图)批评希盟执政进入第二年,却仍未积极废除此法令。

“近年,政府经常滥用《1948年煽动法令》来消弭异议,惩罚社运分子及在野党政治人物。”

“如今希盟已经执政了,却没有遵守诺言废除煽动法令及其他恶法。”

“希盟不能只是以三权分立原则为由逃避此事,因为现在就是行政权没能落实关键的政策改革。”

斯文举例,希盟执政后没有遵循选举承诺废除恶法,让艺术家法米惹扎(Fahmi Reza)仍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定罪;今日,旺吉则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被判入狱。

他强调,希盟政府应加速体制改革进度,尽速废除《煽动法令》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并在真正废除前停止使用这些恶法。

不应强迫人要恭敬

适逢今天是净选盟709集会八周年,双威大学政治学者黄进发(下图)今日也在面子书表示,没有人应该被迫对任何人毕恭毕敬,而他也必会继续无畏地抵抗,直到恶法被废除。

“8年前,因政府打压民主自由,我们一起抵抗着催泪弹、水炮车及经常的殴打。今天,宗教师旺吉‘冒犯君主之罪’(lese majeste charge)而入狱一年。”

“只要这些恶法一天不废除,我们就会继续不畏困难地坚持下去。没有任何人应该被强迫对任何人毕恭毕敬。我身上的黑衣,自5月9日以来从未如此应景。”

此外,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执行主任梅丽莎(Melissa Sasidaran)亦发表文告,谴责希盟政府选择性提控旺吉,反应过激。

“虽然他的面子书贴文语气无礼,但那并没有犯罪成分,宪法必须保障其言论自由。”

梅丽莎指出,令人失望的是,部分希盟领袖在野时,就已充分了解《煽动法令》容易被滥用来对付异议者,甚至曾经深受其害,却未采取行动反对煽动法令。

她提醒,希盟需谨记违废除恶法的诺言,与总检察署沟通,并全面停止使用煽动法令。

“在正式废除煽动法令前,政府应暂停援引该法令作调查、起诉或上诉。”

承诺废除多项恶法

2018年全国大选前夕, 希盟在选举承诺中详列列出所有要废除的恶法或过时法令,包括废除所有法令内的强制性死刑条款、《1948年煽动法令》、《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1971年大专法令》、《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及《2016年国家安全委员会法令》。

另外,希盟也承诺检视及修订另5项法令,即《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2015年反恐法令》(POTA),以及《1997年刑事法典》中与和平集会相关的条款。

旺吉于2014年9月10日被控在其面子书“wanji.attaaduddi”发表侮辱雪州苏丹沙弗夫丁的内容。

控状声称他于2012年11月5日上午10点,在雪州政府秘书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印刷、出版、贩卖、出价贩卖、传递或者重新出版某煽动刊物)。

去年4月,沙亚南地庭判旺吉罪成,判处监禁9个月。惟案件经上诉后,沙亚南高庭今天把刑罚从监禁9个月加长至1年,同时拒绝暂缓申请,迫使旺吉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