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20分更新

国会报道 选委会主席阿兹哈称,若政府有意推动选民自动登记制度,则需修改联邦宪法。

阿兹哈今天在国会走廊受访时指出,政府需修改《联邦宪法》第119(4)条文;同时修订《选举法令》。

赛沙迪提呈修宪案

青体部长赛沙迪今天在国会提呈修宪案,以寻求修改《联邦宪法》第119(1)条文,从而将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

这项修宪案需要国会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

修宪案提到,任何满18岁的公民,只要在一个选区居住至少6个月,就可享有投票权。

预料这项修宪案,将在7月16日进入二读阶段。

这项修宪也是希盟的承诺之一。在《希盟宣言》的第17项目,承诺保障选举体制廉正,当中其中一项即是将现有最低投票年龄从现有21岁降至18岁。

此前,国阵、伊党和砂拉越联盟赞同修宪,但也设定条件要求同时实施选民自动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