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控姑南经本身公司,收贿200万资助补选
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受贿案今日开审,控方向法庭表示,东姑安南利用本身的公司,向另一家私人企业收取200万令吉的贿赂,充作2016年双补选的银弹。
副检察司朱莉娅(Julia Ibrahim)表示,东姑安南原向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Chai Kin Kong,音译)索要500至600万令吉,以充作补选基金用途。
“蔡景康通过Aset Kayamas,发出一张志期2016年6月14日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付给Tadmansori控股200万令吉,用作(补选资金的)目的。”
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受贿案今日开审,控方向法庭表示,东姑安南利用本身的公司,向另一家私人企业收取200万令吉的贿赂,充作2016年双补选的银弹。
副检察司朱莉娅(Julia Ibrahim)表示,东姑安南原向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Chai Kin Kong)索要500至600万令吉,以充作补选基金用途。
“蔡景康通过Aset Kayamas,发出一张志期2016年6月14日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付给Tadmansori控股200万令吉,用作(补选资金的)目的。”
案发时间落在2016年6月,当时雪兰莪大港与霹雳江沙正在举行同步的双补选。
姑南是收钱公司大股东
蔡景康是Aset Kayamas公司的主席。他本人和Aset Kayamas底下的多家子公司,涉嫌与东姑安南任职直区部长期间有合作关系。
根据Aset Kayamas官网,该公司参与了多项的联邦直辖区经济屋(RumahWIP)计划。
而东姑安南则是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
本案首位证人,即大马公司委员会助理注册官阿玛鲁丁(Muhamad Akmaludin Abdullah)供称,在Tadmansori公司1亿令吉的股份中,东姑安南持有9999万9996令吉股份。
此外,东姑安南的2名儿子和弟弟也是Tadmansori公司的股东。
银行职员证实支票交易
第二名出庭的证人是,联昌国际银行斯迪亚旺沙花园(Taman Setiawangsa)分行的副总经理凯罗若尼(Khairolrony Kamarudin )。
他证实,上述支票确实是Aset Kayamas公司付给Tadmansori公司。
东姑安南是于去年11月被控以公务人员身份,收取蔡景康所发出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6家公司的多发展计划,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底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高达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媒体曾报道,在东姑安南掌权时期,吉隆坡市政局在97项可疑的土地交易案中脱售了273.27公顷的土地,总值高达56亿3000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