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动议强制议员申报财产,无反对票下表决通过
国会报道 不若之前流传的立法途径,政府向国会提呈动议,强制所有国会议员向反贪会申报财产,而且若有虚报,则他们将面对高达3年监禁的惩罚。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天向国会下议院提呈这项动议。
傍晚6点半更新
国会报道 不若之前流传的立法途径,政府向国会提呈动议,强制所有国会议员向反贪会申报财产,而且若有虚报,则他们将面对高达3年监禁的惩罚。
尽管多名在野党国会议员批评动议,但国会傍晚6点15分表决时,却无人站起来反对。
最终,国会以声浪表决,通过这项动议。
无人反对下声浪通过
表决前,议长阿里夫询问在场议员是否同意,只听见希盟议员高声支持。
当阿里夫询问是否有人反对时,现场一片鸦雀无声。
于是,阿里夫宣布:“没有反对的声音,动议一致通过。”

过去,在野的希盟都会站起来要求记名投票,至少留下反对记录,而国阵和伊党却放弃这项动作。
这项动议是由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早提呈。
刘伟强指出,一旦动议通过,国会议员未来若提呈虚假的财产资料,则形同触法。
“假如有国会议员虚报,将抵触783法令(法定宣誓法令)第3条文(在法定宣誓书造假)及刑事法典第199条文(在有法律效用的宣誓书中作出假声明),一旦定罪,涉案国会议员可在刑事法典第193条文下被判监禁最高3年和罚款。”
“政府了解到我们没有法律足以强制议员(申报财产),所以(提呈)动议是最好的途径。”
拒绝者交特权会处置
不过,他强调,申报财产动议一旦通过将具法律约束力,下议院议长可援引议会常规第80条文,把拒绝从命的国会议员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置。
“既然这是一项(国会议会)规则,则若议员拒绝申报财产,则会交予国会特权委会处置。”
他指出,动议一旦通过,所有国会议员必须向反贪会呈报自己的财产状况,而所有的财产申报资料将在反贪会网站公布。
“一旦这项动议通过,所有国会议员须在3个月内,即10月1日截止期限,填写下议院议长规定的法定宣誓书。
“所有法定宣誓书须遵守1960年法定宣誓法令规定。申报财产范围是月收入、在国内和海外的所有流动资产和不动产。”
刘伟强说,写好的法定宣誓书会提呈下议院议长,副本则呈给反贪污委员会,接着反贪会将在接获法定宣誓书的3个月内,在申报财产网站发布。
涵盖伴侣未成年孩子
刘伟强表示,政府肃贪的努力不仅止于防治和惩处,而且必须贯彻,也让所有人都知道。
如此一来,所有在朝的国会议员都已经申报财产后,这种做法应该扩大到在野议员。
他也说明,申报财产要求除了实施在国会议员身上,也涵盖他们的配偶、21岁以下孩子和信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