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改判拉菲兹没诽谤,养牛公司须还卅万赔款堂费
刊载: May 13, 2019 8:38 AM | 更新: May 13, 2019 10:14 AM
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两年前的判决,裁定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并未诽谤国家养牛公司与该公司执行主席莫哈末沙烈,国家养牛公司和莫哈末沙烈必须退回拉菲兹所支付的30万令吉赔款与堂费。
《马新社》报导,上诉庭法官哈密苏旦(Hamid Sultan Abu Backer)宣判,拉菲兹的上诉得值,并宣判诉方必须偿还拉菲兹之前所缴的30万令吉赔偿,以及承担高庭与上诉庭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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