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AP批40亿贷款给SRC,证人称程序不寻常
SRC国际公司汇款案证人揭露,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通过不寻常的程序,批准数十亿令吉贷款给SRC国际公司。
前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职员阿米鲁阿末(Amirul Ahmad)今天向吉隆坡高庭供称,该局竟在SRC国际公司未提供任何支持文件下,考虑有关贷款申请。
他述说,SRC国际公司通过一封董事聶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署名及志期2011年6月的信件,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39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
SRC国际公司汇款案证人揭露,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通过不寻常的程序,批准数十亿令吉贷款给SRC国际公司。
前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职员阿米鲁阿末(Amirul Ahmad)今天向吉隆坡高庭供称,该局竟在SRC国际公司未提供任何支持文件下,考虑有关贷款申请。
他述说,SRC国际公司通过一封董事聶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署名及志期2011年6月的信件,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39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
据他指出,该封信也附上了时任首相兼财长的纳吉的手写便条和签名,便条上写说“赞同建议”。
没有收到索取的文件
当年,阿米鲁阿末在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旗下的固定收益部担任助理副总裁。
他之后致函聶菲沙,索取一些资料来处理贷款的审批程序,其中包括一马公司注册后的稽查账目、企业简介和最新的管理账户。
针对此,他说,他和已故上司阿末诺希山(Ahmad Norhisham Hassan)曾跟聶菲沙及其助理诺阿扎丽娜(Noor Azlina)通过一系列的电邮沟通。
他们曾在一些电邮中进一步要求,SRC国际公司和其母公司一马公司的文件。
不过,尽管聶菲沙和诺阿扎丽娜都曾答应,把文件交给公务员退休基金局,他们由始至终没有收到有关资料。
回复说不能透露资料
眼见如此,阿米鲁表示,他在2011年6月30日再度发出一封题为“转寄:SRC国际有限公司——39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建议”的电邮给聶菲沙,并把附件寄给阿末诺希山。
电邮的内容包括说:“然而,若你能协助提供以下的资料/文件,其中一部分为较早前已要求的文件,我们将不胜感激。”
他说,该电邮也要求一马公司现有投资的整体细节,包括所有计划的全部详情,如大马城和吉隆坡国际金融中心(KLIFD)。
但是,他隔天接到聶菲沙的回复说,该公司不能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透露有关资料。
受指示写批准建议书
根据阿米鲁,聶菲沙解释,他们需先获得纳吉,即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和首相的批准,才能揭露有关详情,而他们至今仍未寻获有关许可。
“收到回复后,阿末诺希山指示我准备一份计划书,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投资小组建议,批准10亿令吉的贷款给SRC国际有限公司。”
“根据手中的资料,即一马公司的企业简介和财务报告,我为SRC国际有限公司的贷款申请,准备了编号8/6/2011的投资策划书。”
“通常,任何借贷申请都会要求额外的文件。但在这个案件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没有接获任何文件。”
隔一个月再贷款20亿
无论如何,阿米鲁表示,投资小组在2011年7月5日的一场会议上推迟批准SRC国际有限公司的贷款申请,直到他们向对方取得更多资料。
阿米鲁说,阿末诺希山之后通知他说,时任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执行长阿兹安( Azian Mohd Noh )已命令阿末诺希山,针对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国际有限公司草拟策划书。
他指出,投资小组最终在2011年7月19日的另一项会议上,批准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国际有限公司,条件是由政府做担保,或以政府为债权人。
隔了一个月(2011年8月),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又收到SRC国际有限公司的另一项借贷申请。后者以一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要求直接贷款,而该笔贷款将基于政府的担保。
阿米鲁供称,第二项贷款申请于2012年获批,以致该局给SRC国际有限公司的总贷款额为40亿令吉。
阿米鲁是是SRC国际公司汇款案的第29名证人,并预料会继续在下周一供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