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表示,最快将于明年尾在国会提呈数个法令修订案,以恢复地方选举。

她说,当中包括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及其他相关法令。

“大概明年吧,应该是明年尾或2021年初。为了地方选举,我会提呈这些法令的修订案。”

“至于我们会否执行(地方政府选举),那是次要,我们会先提呈法案修改法令。”

不确定提早恢复地选

配合希盟执政一周年,祖莱达近日接受媒体联访时说明,无法确定地方政府选举能否提早实行。

她表示,这事情是由内阁决定,而内阁尚未讨论此事。

她说,唯有该部门集合所有推动地方政府选举所需的资料后,才把建议提呈至内阁讨论。

“我们还在接洽各个单位的过程,收集所有资料和(有关各国地方选举制度)反馈。我们正在接洽非政府组织、所有州属和单位。”

她相信,在研究过数个地方选举模式后,包括比例代表制等模式,马来西亚将推出属于自己的模式,即混合所有模式的制度。

“从那里开始,我们会为马来西亚提出最好的模式。

祖莱达也是安邦国会议员及公正党副主席。

或许马哈迪资讯不足

祖莱达过去曾说过要在3年内落实地方选举,但首相马哈迪以担心种族分歧为由,拒绝恢复地方选举。

祖莱达受访时说,曾解释过数个现有的地方选举制度。

“或许他(马哈迪)当时没有足够的资讯,所以才这么回应媒体。这也是为何我说,给我们三年时间研究(地方选举)模式,同时我们推行醒觉运动。”

“我们让人们醒觉,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角色,也让那些要竞选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我们正在教育阶段中。”

宣言未明确提及地选

《希望宣言》在第25项承诺中提到“加强地方政府的角色和权限”,但未注明要“恢复地方选举”。希盟只承诺修正《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以“加强地方民主和地方政府的问责制度”。

另外,希盟也含糊提及将“扩大地方政府权限”及“提升地方政府的服务效率”。

行动党过去主张恢复地方选举,甚至将之纳入2008年的竞选宣言。地方选举始于1951年,惟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在1965年以马印对抗为由停止地方选举。

目前县市议员为由州政府委任。换言之,在地方选举废除后,选民如今选出州政府,就交由州政府委任县市政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