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在补选发表煽动言论
丹州警方要录取安华口供
刊载: Feb 22, 2006 11:30 AM |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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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正在调查前副首相兼人民公正党顾问安华,后者被指于去年11月在彭加兰巴西州议席补选时的一场讲座中,发表疑具有煽动性的言论。
警方已经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条文调查此事,并且传召安华协助警方录取口供。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以及5千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安华代表律师山卡拉奈尔告诉《当今大马》,安华已经受到一封志期2006年1月31日的信件,要求后者录取口供。有关信件是由巴西马警区总部查案官员法兹利沙所签署。
他指出,有关信件并没有揭露是谁及何时针对安华向警方报案。安华是于2005年11月27日在巴西马迷你体育馆发表演讲。
料在3月份回国录口供
“我不能发表太多评论,因为我们还没有获得有关报案书的副本,而且我也不清楚我的客户的哪一项言论被指涉及煽动。”
“不过,我们已经回复说,我的客户将会和警方合作,并且准备在3月份,当正在华盛顿工作的他休假回来时给予口供。”
法兹利沙在受询时承认曾致信予安华,但拒绝透露有关案件的详情,同时不愿证实他是否是该案件的查案官。
“我不能给你任何资料,因为(上司)已经有发出口头指示,不可以向媒体透露任何事情。如果你要知道,就向州总警长询问。”
记者无法联络上吉兰丹州总警长祖基菲里作出回应。
阿兹敏:只是说出事实
针对此案,当时也在讲座会现场的公正党副主席阿兹敏阿里则宣称,安华并没有发表任何具以构成煽动罪名的言论。
“他没有发表触及任何种族或宗教的言论。他可能有批评执政党及领袖,但是他所说的都是正确的,怎么算是煽动呢?”
警方正在调查前副首相兼人民公正党顾问安华,后者被指于去年11月在彭加兰巴西州议席补选时的一场讲座中,发表疑具有煽动性的言论。
警方已经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条文调查此事,并且传召安华协助警方录取口供。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以及5千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安华代表律师山卡拉奈尔告诉《当今大马》,安华已经受到一封志期2006年1月31日的信件,要求后者录取口供。有关信件是由巴西马警区总部查案官员法兹利沙所签署。他指出,有关信件并没有揭露是谁及何时针对安华向警方报案。安华是于2005年11月27日在巴西马迷你体育馆发表演讲。
料在3月份回国录口供
“我不能发表太多评论,因为我们还没有获得有关报案书的副本,而且我也不清楚我的客户的哪一项言论被指涉及煽动。”
“不过,我们已经回复说,我的客户将会和警方合作,并且准备在3月份,当正在华盛顿工作的他休假回来时给予口供。”
法兹利沙在受询时承认曾致信予安华,但拒绝透露有关案件的详情,同时不愿证实他是否是该案件的查案官。
“我不能给你任何资料,因为(上司)已经有发出口头指示,不可以向媒体透露任何事情。如果你要知道,就向州总警长询问。”
记者无法联络上吉兰丹州总警长祖基菲里作出回应。
阿兹敏:只是说出事实
针对此案,当时也在讲座会现场的公正党副主席阿兹敏阿里则宣称,安华并没有发表任何具以构成煽动罪名的言论。
“他没有发表触及任何种族或宗教的言论。他可能有批评执政党及领袖,但是他所说的都是正确的,怎么算是煽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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