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再度针对一宗太阳能计划案,逮捕前首相纳吉的夫人罗斯玛,并将在明天提控她上庭。

反贪会今天发文告披露,他们是在罗斯玛下午1点40分前来协助调查后,于下午1点45分逮捕她。

根据文告,反贪会之后允许罗斯玛保释,但明天需到法庭报到和面控。

罗斯玛将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 条款下被提控。

有关条文是针对索取或收受贿赂的罪行。一旦罪成,罗斯玛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已面对19项控罪

去年10月4日,罗斯玛被提控上吉隆坡地庭,触犯17项洗钱罪名,总共将非法所得的逾709万令吉存入个人银行户口。

11月15日,她在地庭面对另外2项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150万令吉的控罪,惟她皆不认罪

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条文(受贿),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一方面,罗斯玛的助理理查涉嫌代表罗斯玛索贿1亿875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以及为自己收贿2500万令吉和50万令吉,而面对4项控罪,惟他皆不认罪。

他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