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夜报出版准证被吊销2周
"于“间接”转载亵渎回教先知的漫",国内安全部在今日傍晚宣布吊"《光明日报》夜报的出版准证2个星期,"本月16日至3月1日为止。
这也是继《砂拉越论坛报》之后,第二家因转载亵渎回教先知漫",而遭国安部对付的国内报章。
首相兼国内安全部长阿都拉是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301法令)的第6(2)项条文赋予部长的权力,吊"《光明日报》夜报出版准证2个星期。
由于“间接”转载亵渎回教先知的漫画,国内安全部在今日傍晚宣布吊销《光明日报》夜报的出版准证2个星期,由本月16日至3月1日为止。
这也是继《砂拉越论坛报》之后,第二家因转载亵渎回教先知漫画,而遭国安部对付的国内报章。
首相兼国内安全部长阿都拉是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301法令)的第6(2)项条文赋予部长的权力,吊销《光明日报》夜报出版准证2个星期。
根据国安部所发出的文告,部长是基于今年2月3日出版的《光明日报》夜报,在刊登一则有关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文章时以“图中图”的方式,间接刊载有关亵渎回教先知的漫画,而采取吊销《光明日报》夜报出版准证的行动。
它说,《光明日报》此举已经抵触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6(1)项条文。
另一方面,国安部也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1)条文,谕令从周三开始禁止刊登、入口、生产、重新印刷、分销、发行任何足以影响公共秩序、国家安全及影响人民思想或其他足以破坏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文章。
表明无意伤害穆斯林感受
“星洲媒体集团”董事局昨日针对《光明日报》以“照中照”方式刊载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事件,向吉隆坡股票交易所发表声明,指其独资子公司《光明日报》无意伤害国内的穆斯林的感受。
声明表示,《光明日报》槟城夜报是于2006年2月3日在无意间转载一幅源自法新社的图片。该图片显示一名人士正在阅读一份转载其中一张亵渎漫画的报章。
声明说,这幅题为“侮辱穆斯林的丹麦报章已经道歉”的照片旁边,也刊登一则标题为“学者:媒体必须尊重宗教”的报道,内容主张媒体报道与宗教有关的新闻时必须负责任。
即刻停止印刷及收回晚报
声明指出,管理层在报章开始印刷不久后即发现有关错误,立即下令停止印刷及保留所有已经印好的报份。管理层也立即命令收回已分发给派报人的晚报。
它说,有关报章也在2006年2月6日刊登一篇社论支持我国政府在此事的立场,既继续转载有关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西方报章是不负责任,以及触怒穆斯林的做法。
2月10日接获要求解释信
《光明日报》是在2006年2月10日傍晚,收到国内安全部的要求解释信。
《光明日报》昨日就它于2月3日夜报“照中照”刊载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图片一事,向国内安全部正式提呈解释信。星洲媒体集团总编辑萧依钊于昨日下午3时,在《光明日报》总编辑叶宁、执行总编辑刘汉良和律师的陪同下,亲抵国安部递交解释信。有关解释信是由国安部秘书长阿都阿兹接收,他也与该报高层会面15分钟。
国安部表示将在研究有关解释信后,才考虑对《光明日报》采取何种行动。虽然之前有传闻指《光明日报》将会“无事",但是却在今日被下令吊销夜报出版准证2周。
夜报 销量 排行第二高
根据马来西亚发行数据认证机构(Audited Bureau of Circulations,简称ABC)在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的年度审核报告,《光明日报》的夜报销量排行第二高,每日卖出2万9千822份,只排在销量最高的《中国报》夜报之后。《中国报》夜报的每日销量则有8万9千942份。
《光明日报》是星洲媒体集团属下的两家中文报章之一,分成北马版和中马版出版。位于槟城的编辑部负责出版北马版,以报导霹雳州北部、槟州、吉打以及玻璃市的新闻为主。而中马版则是由位于吉隆坡的编辑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