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声明无意伤害穆斯林感受
刊载: Feb 14, 2006 3:37 AM |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星洲媒体集团”董事局昨日针对《光明日报》以“照中照”方式刊载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事件,向吉隆坡股票交易所发表声明,指其独资子公司《光明日报》在任何时候都无意图要伤害国内的穆斯林的感受。
声明表示,《光明日报》槟城夜报是于2006年2月3日在无意间转载一幅源自法新社的图片。该图片显示一名人士正在阅读一份转载其中一张亵渎漫画的报章。
声明说,这幅题为“侮辱穆斯林的丹麦报章已经道歉”的照片旁边,也刊登一则标题为“学术家:媒体必须尊重宗教”的报道,内容主张媒体在报道宗教相关新闻时的责任。
即刻停止印刷及收回晚报
声明指出,管理层在报章开始印刷不久后即发现有关错误,立即下令停止印刷及保留所有已经印好的报份。管理层也立即命令收回已分发给派报人的晚报。
它说,有关报章也在2006年2月6日刊登一篇社论支持我国政府在此事的立场,既继续转载有关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西方报章是不负责任,以及触怒穆斯林的做法。
暂时没有编辑人员受对付
另一方面,《光明日报》的编辑部人员,暂时仍不会因以“照中照”方式刊登亵渎回教先知漫画而遭对付。
一名不愿具名的星洲媒体集团发言人告诉《当今大马》,“我们会先等待国安部的回复”。
针对报道指国安部可兰经出版与监控组秘书阿都拉欣表示该部对《光明日报》所提呈的解释感到“满意”的说法,该名发言人不予置评。
询及该报是否在昨天的会面中向国安部道歉,她说,“我们去那里是为了作出解释,完全没有讨论道歉的事项”。
否认发表声明意味管理层改组
她也否认该集团董事局向吉隆坡股票交易所发表声明,是在暗示该集团管理层将进行改组。
“我们认为需要向股东交代真正的情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通过吉隆坡股票交易所发出声明。”
昨与国安部高层会面
《光明日报》是在2006年2月10日傍晚,收到国内安全部的要求解释信。
《光明日报》昨日就它于2月3日夜报“照中照”刊载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图片一事,向国内安全部正式提呈解释信。星洲媒体集团总编辑萧依钊于昨日下午3时,在《光明日报》总编辑叶宁、执行总编辑刘汉良和律师陈美美(译音)陪同下,抵达国安部。
有关解释信是由国安部秘书长阿都阿兹接收,他也与该报高层会面15分钟。国安部将在研究有关解释信后,才考虑对《光明日报》采取何种行动。
声明表示,《光明日报》槟城夜报是于2006年2月3日在无意间转载一幅源自法新社的图片。该图片显示一名人士正在阅读一份转载其中一张亵渎漫画的报章。声明说,这幅题为“侮辱穆斯林的丹麦报章已经道歉”的照片旁边,也刊登一则标题为“学术家:媒体必须尊重宗教”的报道,内容主张媒体在报道宗教相关新闻时的责任。
即刻停止印刷及收回晚报
声明指出,管理层在报章开始印刷不久后即发现有关错误,立即下令停止印刷及保留所有已经印好的报份。管理层也立即命令收回已分发给派报人的晚报。
它说,有关报章也在2006年2月6日刊登一篇社论支持我国政府在此事的立场,既继续转载有关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西方报章是不负责任,以及触怒穆斯林的做法。
暂时没有编辑人员受对付
另一方面,《光明日报》的编辑部人员,暂时仍不会因以“照中照”方式刊登亵渎回教先知漫画而遭对付。
一名不愿具名的星洲媒体集团发言人告诉《当今大马》,“我们会先等待国安部的回复”。
针对报道指国安部可兰经出版与监控组秘书阿都拉欣表示该部对《光明日报》所提呈的解释感到“满意”的说法,该名发言人不予置评。
询及该报是否在昨天的会面中向国安部道歉,她说,“我们去那里是为了作出解释,完全没有讨论道歉的事项”。
否认发表声明意味管理层改组
她也否认该集团董事局向吉隆坡股票交易所发表声明,是在暗示该集团管理层将进行改组。
“我们认为需要向股东交代真正的情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通过吉隆坡股票交易所发出声明。”
昨与国安部高层会面
《光明日报》是在2006年2月10日傍晚,收到国内安全部的要求解释信。
《光明日报》昨日就它于2月3日夜报“照中照”刊载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图片一事,向国内安全部正式提呈解释信。星洲媒体集团总编辑萧依钊于昨日下午3时,在《光明日报》总编辑叶宁、执行总编辑刘汉良和律师陈美美(译音)陪同下,抵达国安部。
有关解释信是由国安部秘书长阿都阿兹接收,他也与该报高层会面15分钟。国安部将在研究有关解释信后,才考虑对《光明日报》采取何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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